怎样可以避免企业重复纳税--关于发票的重复开具和收入的确认
有这样一个问题,是在其他论坛上提出的实际当中的一个问题,今天拿出来大家讨论一下,大家可以先不看我的回复,把自己的意见先写出来,我们大家来讨论一下,看看谁的答复对更具有操作性和对企业更有利。
题目如下:
我现在接过了一烂摊子:去年年底我单位做废了一张发票,然后给客户重开了一张,而客户却把我们做废的那张认证掉了,新开的那张没来拿,到今年四月份税务查到对方单位才发现,而后我们税务要求我们已经作废的那份发票也要做一遍收入,照常交税,这样我们一票业务交了3遍的税,要做3遍的收入,那样就要多挂2遍的帐,实际上钱只收回一遍。现在关键是开票系统上我们一张发票已经作废了,作废的这张税务又要我们也做收入,这样不是和系统上对不牢了,这个问题如何解决比较好?


最新回复
swt0707 (2008-6-08 17: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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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另外,就这个问题的本质来说,其实从另一个角度是在考核企业财务人员对相关的税收政策的把握是否到位,因此。建议从事财务的朋友们,财务不仅仅是算帐,还要为企业合理节税,节约相关成本,这才是最高境界。
橡皮泥 (2008-6-10 09:33:56)
xxsy01 (2008-6-13 01:59:44)
一步 (2008-6-14 18:34:12)
作废发票要把三联都拿到手 最起码要通知客户的
一步 (2008-6-14 18:39:09)
看了孙姐提出的解决方案 合理
多和客户沟通把
xjytm (2008-6-14 21:51:31)
一步 (2008-6-15 09: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