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固定资产盘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
字体: 小 中 大 | 打印 发表于: 2008-4-03 14:55 作者: 橡皮泥 来源: 友商社区
新准则下存货盘盈、盘亏和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如何处理?存货盘盈与固定资产盘盈处理的规定为何不一致?
(1)企业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
企业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2)企业存货、固定资产盘亏的处理
存货发生的盘亏或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根据造成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①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②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核算,盘亏造成的损失,通过“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科目核算,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3)存货盘盈与固定资产盘盈的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11条中提到“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存货和固定资产的盘盈都属于前期差错,但存货盘盈通常金额较小,不会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判断,因此,存货盘盈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管理费用”,不调整以前年度的报表。而固定资产是一种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的有形资产,因此,对于管理规范的企业而言,在清查中发现盘盈的固定资产是比较少见的,也是不正常的,并且固定资产盘盈会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判断。因此,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4)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
例:某企业于2007年7月8日对企业全部的固定资产进行盘查,盘盈一台6成新的机器设备,该设备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100,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那么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处理为:
(1)借:固定资产 100,000
贷:累计折旧 40,0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000
(2)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9,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9,800
(3)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02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4,020
(4)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6,18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6,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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