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培训

联系人:马琳 15801563173 e-mail:mall_008@163.com
关于举办“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析与所税

汇算清缴技巧处理培训班”的通知





一、时间地点:



2008年1月11日--13
(13日报到) 北京


2008年1月15日--17
(18日报到) 海口


二、参会对象:税务人员、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经理(部长、科长)、财务主管、财务部门负责人、税务专员、税务中介及中税网各地会员单位;

三、参会费用:

A类:每人2100元人民币(含会务、资料、场地、专家等费用)

B类:每人3000元人民币(含会务、资料、场地、专家、食宿、等费用)



本次主讲老师从以下专家中选取
××先生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企业所得税管理处,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小组主要成员之一;

××先生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税制改革处,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小组主要成员之一;

徐箐女士

中国税务培训网首席财税专家, 有三十多年的税务稽查、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经验,曾先后担任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税务稽查局局长、企业所得税处处长、等职务。

黄德汉先生

中国税务培训网首席税务专家。国内著名实战派纳税筹划专家;黄老师在实际工作中总结了大量的避税与反避税的方案,尤其是高超、绝妙的纳税筹划技巧和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获得广泛和高度评价;以讲课活泼生动、案例丰富、操作性和可行性强深受广大企业欢迎和好评。

陈萍生先生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杂志社《税收疑难问题解答》专栏首席咨询专家;中国税务报·中国税网税务咨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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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培训.rar
(2007-12-23 17:27:12, Size: 51.2 KB, Downloads: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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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

  • 萧秋水 (2007-12-23 17:50:24)

    对会员有用的培训广告,我们并不持反对态度,但建议在标题上列明是北京地区,这样一来针对性更强,二来方便了非北京地区的会员了解地点,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进来观看。
  • lz_xiaoyao (2007-12-23 23:01:59)

    支持秋水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