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见试谈——039、对网上财会审(合并-投资2)问题的试谈(三十九)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5-14 19:26:28 / 个人分类:拙见试谈

 

拙见试谈——039、网上财会审(合并—投资2)问题试谈

浏览网友问题,催人思索,试谈个人拙见,也是一种收获。

 

 

问题1

 

[求助]股东对企业的投入不做实收资本,不做股东债权,可不可以作为资本公积?

2008-4-11 16:10 cia40416矫健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公司因经营需要大量资金,银行银根收缩,无法从银行取得,公司大股东处置其拥有的证券投资,并将其5000万投入公司,为了保持股权比例稳定,股东会决定暂不作为实收资本增加,也不做为债务进行处理,请问这笔资金能否作为资本公积入账,入账时需什么手续?

 

拙见试谈

 

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情况下,制度规定3111资本公积科目包括㈠、资本(或股本)溢价;㈡、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㈢、接受教育现金捐赠;㈣、股权投资准备;㈤、拨款转入;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㈦、其他资本公积。(注:财会[2001]64号文件明确增加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明细科目。

在新准则体系下,4002资本公积科目明确: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也通过科目核算。科目应当分别“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进行明细科目核算。

“资本公积”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而“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将某股东所有的资金,作为权益的一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是不符合会计要素的定义,也违背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建议按照款项性质作为暂收应付款项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问题2

 

[求助]请教关于长期股权投资中的有一个问题

2008-4-11 15:50我的职业是会计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如果对价是存货,那么是不是也要贷方做主营业务收入、销项税额,然后和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成本差额冲减资本公积或者留存收益?

 

拙见试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本来按照税法规定,当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但从实务讲如果接受存货投资的单位是作为原料使用或直接销售,由于没有取得增值税发票,则无法对相应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因此在会计实务中是否可将作为 对价的存货按销售处理,计入“应收账款”科目。然后以应收债权作为对价,其差额按照相关规定确认调整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

注:准则中没有如此处理规定,但我认为似乎并无不可,同意提出“问题”同仁的意见。

 

问题3

 

[讨论]应收债权,换取等值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会计处理?

2008-4-13 14:59 wangyx2008发表于[CPA业务探讨]版面 快速返回

 

拙见试谈

 

1、《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2007-2-1)》八、明确:问:企业自其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处购买股权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企业自其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处购买股权,应区别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处理:

(一)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的规定处理。

(二)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应以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反映。

因购买少数股权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子公司在交易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商誉列示。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除确认为商誉的部分以外,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规定:“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

㈤、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九条规定:“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一条规定:“ 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以“应收债权”等额换取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按照上述规定应以换取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确认为投资成本,“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换取股份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如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问题4

 

[求助]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问题

2008-5-6 13:32林熙830524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我公司2006年对另一家公司投资了200万元,占其注册资金本66%,但是该公司的经营管理一概不参与,也就是不实际控制,在核算上一直采用成本法,审计现在提出应该按权益法核算,现在的新准则变了,请问这样的情况怎么处理?

 

拙见试谈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五条规定:“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七条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

㈠、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投资企业应当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本准则规定的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

采用权益法还是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核算,是要遵照准则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不参与公司的经营,不意味不对其通过董事会实施控制决定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由于你公司持有股66%,占有绝对控制地位,按准则规定应采用“成本法”对该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核算。

 

问题5

 

 [讨论]关于投资资金利息的计算?

 2008-5-4 15:02 bzzzx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A公司与B公司共同投资组建了C公司,B公司投资资金750万元一次性到位了,A公司应到位的投资资金1750万元分近三个年度到位。(当时没有约定投资资金到位的时间)现在B公司要求A公司要承担其分别年度到位投资资金的利息,请问这个利息应怎么计算呢?(假设B公司的要求成立)

 

拙见试谈

 

“问题”所述情况,实质上是B公司要求A公司对C公司由于资金不到位而形成的利息损失,在AB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应补偿的金额。C公司收到补偿款项后,应分别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和贷记当年“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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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从业人全视野 引用 删除 光耀   /   2008-05-15 09: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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