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密中国上市公司7大财务骗术和10大财务陷阱

2008-3-17 10:43 来源: 理财周报 作者: 汪江涛

黄世忠――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清议――中国国情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也是理财周报专栏作者,申草――证券界杰出的“打假”代言人,聚会理财周报会客厅,指点财务核心,揭示纷繁数据背后的真相。

三位财务家眼里的七大财务骗术与三十种手法

  骗术之一:过早地记录收入或记录有问题的收入

  1. 在未来服务的尚未提供时,收入已经记入账册

  2. 在货物发出或客户无条件接受前,收入已经记入账册

  3.尽管在客户还没有义务支付货款时,收入已记入账册

  4. 向机构出售产品

  5. 给予客户某种回扣作为补偿

  6. 重复计算收入

  骗术之二:记录伪造的收入

  7. 记录缺乏实际经济意义的收入

  8. 将出借交易所得的现金作为收入记入账册

  9. 将投资所得作为收入记入账册

  10. 将供货商未来继续购买作为条件的折扣记作收入

  11. 将公司合并前不适当扣留的收入释放出来作为新公司的收入

  骗术之三:使用一次性所得增加收

  12. 通过出售低于价值的资产增加利润

  13. 将投资收入或所得作为收入的一部分

  14. 将投资收入或所得作为营运费用的下降来报告

  15. 通过资产负债表上各个栏目的重新归类来制造收入


  骗术之四:将现期费用往前或往后转移

  16. 将正常的营运成本,尤其时最近发生变化的成本资本化

  17. 变更会计政策,将现期费用转移到过去

  18. 成本折旧或摊销得过慢

  19. 不注销价值所剩无几的资产

  20. 降低资产准备骗术之五:不记录负债或不适当减少负债

  21. 在未来义务仍然存在时,不记录相关的负债和费用

  22. 通过变更会计假设条件,减少负债

  23. 将有问题的准备金释放,充作收入

  24. 制造假冒的销售折扣

  25. 当收到现金时,即使未来义务仍然存在,仍然记为收入

  骗术之六:将现期收入转移到未来

  26. 建立准备金然后在未来某个时期释放,充作收入

  27. 在公司兼并完成前夕,不适当地扣留收入

  骗术之七:把未来费用作为特别费用转移到现在

  28. 不适当地将特别费用的数量夸大

  29. 不适当地在兼并之后,将正在进行的研究与开发费用注销

  30. 把自由性费用加速转移到现在

 

21/212>

相关文章

 

评分:0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