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08-8-01 09:41 作者: 待查 来源: 无锡地税 查看: 19次
答: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企业2008年之前购买的汽车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确定折旧年限为5年的,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不需要调整折旧年限。
(友商网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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