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任职于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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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西安出台《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质疑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9-07 11:30:33 / 个人分类:经济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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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t0707 / 2008-09-08 10:55:42
- 对于陈老师提出的“西安依据什么法律的授权可以制定此一要求税务机关掌握征缴的节奏和力度的政策?该政策是不是要求税务机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表示 赞同,不管基于什么目的和要求,政策和法律都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目前很多企业和个人对我们的政策不满意一个主要原因就是随意性太大,尤其是各地基层政府,地方主义比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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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t0707 / 2008-09-08 10:46:32
- 另陈老师的《记忆中的那张粮票》确实写得很好,读后令人深思也让人回忆,有苦涩也有美好,相信经历过那个特色年代的人或多或少都会留下时代烙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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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t0707 / 2008-09-08 10: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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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理解,“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或购买144平方米以下二手住房的,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1.5%享受政府财政补贴;购买90平方米-144平方米商品住房,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1%享受政府财政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的,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0.5%享受政府财政补贴”这一部分是政府补贴购房居民的,应该是体现政府为市民办好事的一种举措。当然这个举措也是为了进一步拉动房产的购买力。
另一个角度来看,西安“商品住房均价达到4340元/平方米”,从全国房产价格来看,作为一个省级城市这个价位也并不是很高,仅仅是中等水平,因此地方政府考虑一些优惠政策也主要还是为了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毕竟这个行业的利税还是教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