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拥有自己的私人医生、律师,已被成功的企业家所选择。为这样的群体提供税务服务,需要的是高度的专业化,而保密、人格、人脉、安全是这些社会精英所最为关注的。凭借在税务机关十二年的工作经历及十五年的税务中介的工作经验,我自认为比较适合这个角色,因而有了我的税务工作室。 本博客内所有文章均为郭伟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与郭伟税务工作室http://www.guoweitax.cn联系。........................

跨国公司请注意:这些税务信息对你不是很有利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6-25 11:13:06 / 个人分类:税眼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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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收工作要点:
  一、完善国际税源监控机制,防范国际税源流失风险。
    1、建立税务登记备案制度。
    2、建立国际税源日常申报及监控制度。
    3、开展国际税源分析预测、纳税评估。
【注】:将大型、特大型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管理,放到市级以上国际税务管理机构负责或组织实施。
    4、加强税收协定执行工作。
    5、加强部门配合与国际合作。
    6、利用现代信息手段。

  二、完善跨国反避税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反避税工作水平。
    1、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反避税条款。
    2、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3、深入开展相关行业的反避税调查。   
    4、在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赢的前提下,开展预约定价谈签工作,注意协调税收成本和效益之间的关系。    
    5、完善反避税基础信息建设。  
    6、进一步加大反避税人才培训力度,  
    7、规范反避税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注】:企业中涉及到外国承包工程、提供劳务等,越来越多地成为税务机关日常税收管理的内容,税源国际化的倾向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   

  三、完善非居民税收管理机制,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
   1、建立健全非居民税收管理制度。   
   2、启动全国项目(行业)联查。  
   3、继续加强外籍个人“一人一档”资料管理,提高年所得1 2万元申报的人数和质量。   
   4、继续推进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和基础信息系统软件的试点和在全国范围内的逐步推广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软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5、建立非居民管理与情报交换相互支持的机制。  
   6、加强与非居民税源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合作,主动寻找非居民税源,探索加强税源管理的新方式。

  四、完善居民境外投资税收服务与管理机制,推进“走出去”的发展战略。

  五、完善外事管理和国际交流合作机制。

  六、建设高素质的国际税收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国际税收工作能力    
   1、开展不同层次的国际税收人才和反避税人才培训。
   ⑴ 分别举办司、处级领导干部反避税培训班。
   ⑵ 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快国际税收人才培养。
   2、配备充实好专业化国际税收人才。把精通国际税收。
【注】:2008年是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国际税收工作重点,围绕着“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互动机制主线展开。

以下是来自于各方面的税务信息:

   1、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反避税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国反避税立案192户、结案174户;调整应纳税所得额104.3亿元,补税10亿元,比上年增长47%。

2税务机关争取在制衣制鞋、快餐、电子和通信设备制造行业取得全面突破。在深入发掘、应用现有数据库的功能,熟练使用BVD数据库的同时,着手使用标准普尔数据库,让数据库的使用在反避税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而解决某些跨国公司通过转让定价、资本弱化、受控外国公司等方式逃避税收问题。

  3、在掌握年度非居民税源底数的基础上,对铁路、高速公路等非居民参与的国家或地区重点工程项目启动全国项目联查;加强外籍个人“一人一档”资料管理和动态更新,利用情报交换、纳税约谈等方式,识别和查处外籍个人利用境外支付方式进行避税和恶意筹划。

  4、国家税务总局已分别确定了各地区的反避税工作重点:每年筛选出一定数量的企业,做重点调查;对于那些避税嫌疑大、在全国设立多家子公司的跨国企业,则由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相关省市进行联合调查,在全国统一部署反避税工作,形成打击避税行为的合力。
  ⑴东部沿海地区重点抓大案,突破无形资产等转让定价的难点问题;
  ⑵中部地区着重规范调查分析,提高调查水平,加大补税力度;
  ⑶西部地区从加强基础管理入手,

  5、全国国际税收部门已采取了“以点带面”的行业调查模式。
  ⑴ 加强了与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政府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并向国家统计局购买了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信息库。
  ⑵ 2004年,在借鉴他国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购买了包含全球35000家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比利时BVD数据库(英国、日本、韩国、法国等40多个国家都已将该数据库数据用于转让定价调查)。2007年又购买了美国标准普尔包含65000家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数据库,为转让定价调查提供依据(美国、日本、韩国、德国等30多个国家已将该数据库用于转让定价调查)。
  ⑶ 与签署税收协定的国家建立了情报交换机制,通过互换情报来进一步查处国际偷漏税和避税行为。

  6、由国内14个部门参加的,异常外汇资金流动监管协调机制已在2006年建立,有关部门还与商务部门开展了外商直接投资数据双向核对。
  
  7、日前,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报备的会计事务所实施现场检查的通报》,决定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等实施现场检查。
  【注】:这些事务所的客户基本上以跨国公司为主。

  外资企业的“独门独院”税务管理方式即将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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