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困难还是CPA的困难:过程的真实与结果的真实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5-09 10:45:55

认识之外的世界是无限的,我们的认识却是有限的。我们不得不设立了各种学科从各个侧面去把握自然、社会的局部特征。物理、化学等专注于自然的世界。经济、心理学等专注于社会的版图。前者在自然世界获得各自的局部认识。后者对社会取得各自的不同理解。两者共同把自然和社会分开:虽然它们其实是在一起的。世界是统一的、整体的,认识却是分割的、零碎的。当前的科学哲学家正在对这类分割发出新的批判,要求人类的认识应该重视这些学科的共同特征,并取得一种整体的认识。按法国思想家莫兰的说法,我们需要一门“科学的科学”。他建议将各类学科领域连接起来,建立“物理学--生物学--人类学--社会学--物理学”这样一个循环的认识场。科学哲学家的这种大一统目标或许太过深远,是人类认识的长期使命。但他们的担忧却的确也是我们遇到的现实困惑。科学家发明了核武器,他不考虑这种发明对社会的影响,这个问题交给了社会学家。但科学家征服了自然,人类社会的统治者却利用了科学家的这种好奇心,把他们变成征服社会的工具。这些是社会学家对科学家的嘲讽。他们还在争执:科学家是否需要考虑其工作的社会学后果。对于CPA,如果这些还属于饭桌上的谈资,那么这样一个问题则涉及他们碗中的生计:CPA应该对审计过程的真实性负责还是对审计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对这个问题,CPA同法学家、社会公众存在认识的分歧。这种分歧实质也就是学科的分歧。

    专业化把人类的个体或者群体变成了专家,同时也使得他们难以沟通。CPA认为,会计系统的日趋复杂,以及自己与会计系统的这种间接的关系,阻碍了他们去发现它的**。他们坚持认为,只要自己实施了某些程序,自己就是勤勉尽责的。这些程序则是这个行业的共识,能够合理的保证发现会计系统的**。如果实施了这些程序却没有发现会计系统掩藏的问题,那只能说会计系统太过狡猾,以致于CPA无法识破它。CPA说:这与我无关。社会公众却在想,你的那些所谓过程对我有什么用呢,我需要你简单的告诉我:这个会计系统有问题还是没有问题。法学家说:事实是会计存在虚假,你的审计意见却说它没有什么问题,这难道不是你错了吗?你应该为的你的错误承担责任。在现实生活中,不止在审计上才存在这类认识的分歧,其他专业也有类似的问题。在新闻的真实性方面,新闻界与法学界就存在这类类似的争辩。某足球明星说记者的报道损害了他的声誉,记者说,这些都是那些被采访的人告诉我的,我没有义务进一步去验证,我的工作到此为止。然而,新闻的真实之争,因为它与媒体的关联关系占有优势:可以拓展和扩大论辩的声势,有更多受众观看或参与这种讨论。而且从范志毅名誉事件等案例看,新闻界取得了部分成果。而审计的真实性之争则没有这种优势。常见的是几位CPA聚在一起倾诉衷肠(社会不理解我们呀!),偶而请一位或几位法学家或法官作为听众和演讲人(我们看重事实和结果!)。CPA取得的胜利不多。他们的理念还在经受考验,但他们的行动却还在继续,至于结果就看运气了!

    我们从不同角度认识和改造自然和社会,我们就是平等的。我们的沟通就应该是双向的努力。社会的发展却为专业的分工排列了高低贵贱。农民因为与大自然更近一些,一些城市的人就生出了对他们的鄙视。工人因为与机器近一些,管理者就自以为对他们有呵斥的权利。实证研究以为用数学工具“捆绑”了数据,就可以在规范面前“摆谱”。规范研究则以自己的逻辑瞧不上实证的“小打小闹”。法学因为法律进入了上层建筑,沾亲带故,就自以为是。审计则自以为受屈,“蜷缩在角落里向着法律和公众耍小脾气”。只有专业分工在认识上取得整体进步,自然和社会才能达到整体利益的更大和谐。如是,专业学科就需要排挤骄傲自满和消极低落的情绪,回归专业分工的本来。他们需要平等的对话!

    社会大大的改变了,新思想、新事物、新问题不断涌现。人的认识需求、方式、能力也改变了,我们想知道未来,我们借助机器思考,我们借助机器沟通……。法律需要看到这种改变,需要寻求创新的秩序原则。当公司的管理人员、利益相关方,“恣意”掠夺公司财产时,我看到了现代公司法的无能为力。当会计已经在预计未来时,当审计已经在鉴证这种未来的预计时,法律如何看待这种预计和鉴别的真实呢?法律可以继续坚持用未来的结果这个事实来衡量,但它可能因此阻碍人类的享受和进步。因为会计和审计就不愿意现在冒这种风险,为社会公众提供这种服务。在审计面临审计过程或者结果的真实及责任问题时,法律的表现显示:他们以为这仅仅是CPA自己的困难,与自己无关。但如果法学对诸如此类的现实是冷漠的,它们从哪里获得自新呢?“古代罗马法”之类的故纸堆里没有现代社会,也就没有为现代社会预备完备的秩序。法学要在现实社会中获得新知,为法律提供帮助。

    现实世界越来越复杂了,人的认识将面对越来越多的困难。我只能对过程负责!CPA的见识在逻辑上倒是顺理成章的。但当社会个体在困难面前都承担了更多的责任时,CPA是不可能把自己的困难用作为自己开拓责任的理由的。审计在“过程的真实”的道路上行进,头也不回,它需要小憩和反顾。如果我们对结果承担责任会怎样呢?审计过程、技术会因此发生哪些变化呢?我们需要社会提供哪些机制的同步转变和保障呢?审计是否会因此消失呢?我现在相信,不止有一种“过程真实”的审计学,至少还应有一种“结果真实”的审计学。但审计在理论和实务上只研究前者,对后者弃置不顾。虽然现实只有一种选择,但理论允许多种展望和预测。审计理论是否可以为审计实务准备更多的备选方案呢?可惜,审计理论被审计实务蒙蔽了,以为审计世界只有这一种真实,这妨碍了它走得更远。审计理论也被道德约束着,行为不够大胆。它的制度审计、风险审计,都不敢言及审计主体CPA自己的利益。企业以买出实物产品赚钱为能事。CPA能否以卖出信息产品为宗旨呢?审计的生产、管理和营销是否可以一如其他的一般企业呢?CPA的道德难道与社会其他公众的道德有什么不同吗?与其在一种困难的道路上走得远些,不如边走边发现新的道路,或者干脆掉头而行。审计实务或许受了现实的羁绊,但审计理论还是有在现实的基础上盘坐想象的自由的:摆一个托腮的POSE吧!

    自然和社会的每一处认识的困难,都是认识分工链条上的共同困难。与其袖手旁观,抱残守缺,不如合力为之。审计,过程的真实,还是结果的真实,需要法律、审计以及其他共同从现实中积极寻找答案。思想易老,现实永远年轻!

TAG: CPA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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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sth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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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会计学博士;一名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一名高级会计师;一名内审管理人员;一名自由的阅读者、思想者、批判者;是为我。北宋治平中,郡守蔡襄作《戒弄潮文》:“斗牛之分,吴越之中,唯江涛之最雄,乘秋风而益怒。”。欢迎来到“巴灵寨”,来无踪,去有迹!http://crossit.blog.esna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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