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申报——老板的汽车费用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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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4-28 14:43:44
有些企业,老板老总的汽车是以个人名字上的户,而不是以企业的名义上的户,但汽车发生的费用都在企业报销。这些汽车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如何处理?
就广州地区而言,税务部门的做法有个进化过程,大概这样的:默认,按一定比例扣除,全部不预扣除。
本行长认为,上述三种做法均不能说是完全正确的,应区分不同性质的费用,分别作出处理。
象汽车这类资产,其费用可分为与所有权有关的费用、如折旧,年检、保险、养路费等;与使用权有关的费用,如修理、油料、过路过桥费等。因为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可以分离的,在未取得所有权的情况下,也可能要开支一些与使用资产相关的费用。
因此,建议老析老总们,
一、尽量以企业名义购置你的座骑,这样的话,只要费用发票本身是合法正规的,就不存在汽车费用如何列支的问题,还可以计提折旧。
二、如果汽车是你个人的,要想在企业销费用,就要与企业签订一份租赁合同,是否要付租金另当别论,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在企业开支汽车费用了。但合同如可写,租金如何计,这有一定技巧,一言难尽,此处暂不详述。总之一点,适当计算一点租金,由老板或老总去税局交税开发票是合算的,也是应当的,总体上来说,可以减少企业和个人的总税负。。
三、如果汽车不是企业的,又未签订租赁合同,那么,所有与汽车有关的费用,都不好在企业所得税前开支了,如果在申报时,企业不自己进行调整,可能税务机关不会发现。但一旦税务稽查发现后,一是补税,二是滞纳金,三是罚款。不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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