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的会计人员觉得现金流量表难以捉摸,现金流量项目的划分和计算很困难。的确,编制现金流量表,相比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而言,有一定难度。但只要真正掌握了现金流量表的相关概念、编制基础等,从而正确理解现金流量表中各栏目的含义,自然就能正确编制现金流量表了。本文就现金流量表编制中几个易于模糊的问题作些说明。
一、现金流量表编制基础
企业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企业会计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企
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但是,现金流量表是按收付实现制原则编制的。这不是对权责发生制的否定,而是弥补权责发生制的不足。
现金流量,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实际发生的现金收付金额。计算现金流量时,应明确二点:
1、 区别现金流量与企业利润,只注重现金收付是否发生在当期,而不考虑
这些收付金
额是否应在当期确认收入或费用;
2、 明确形成企业现金流量的原因,不仅仅是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业务,还包括投资、
借款、红利利息、增减资本等。、
正因为现金流量表编制的特殊性,现金流量表未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而是单独以《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进行规范。
二、主表填列
(一)增值税的处理
1、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项目中。
2、 收到的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计入“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中。
3、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项目中。
4、实际交纳的增值税计入“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中。
(二)职工薪酬的处理
会计核算中,支付的职工薪酬,按职工所在部门或岗位,分别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开发支出等项目。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计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将在建工程、开发支出中的职工薪酬计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职工薪酬包括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金额,具体可分为:
1、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各项报酬,如工资、奖金、福利、津贴、补贴等;
2、为职工支付的各项支出,如缴交的各类社会保障缴款、住房公积金、商业保险等(为
特殊工种、特定职业支付的商业保险除外);
3、 代职工缴纳的款项,如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个人负担的各类社会保障缴款和住
房公积金等。
(三)借款费用的处理
会计核算中,借款费用可能计入财务费用、存货成本、对外投资成本、在建工程、开
发支出等项目中,但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为总括反映借款费用支付情况,全部作为筹资活动支付的现金,其中利息费用列入“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筹资费用列入“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溢折价的摊销、汇兑损益的计算本身不产生现金流量,不须考虑)。
因此,“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中不含借款费用。
三、“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填列
1、加:财务费用
此处的财务费用仅限于已计入“财务费用”科目中的借款费用金额。财务费用导致了净利润的减少,因主表中未将其列作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故应加回。
2、加: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包括两部分内容
1、 资产负债表“存货”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生产成本(工程施工)”科目中负担的借款费用。此费用导致了净利润的减少,但
主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未包括这部分费用,故应加回。
3、加: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此处的应收项目应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中所有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
4、加: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此处的应付项目应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中所有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