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半解——056、回复王华先生关于首次执行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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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6-14 13:48:24
/ 个人分类:一知半解
一知半解——056、回复王华先生关于首次执行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转换的意见
本人曾经对《财务与会计》(综合版)2007年第11期刊登的袁涛、解家杰二位先生写的“新旧企业会计准则转换中各科目余额的结转”文章,我认为写的通俗易懂,对于如何做好新旧准则的衔接可能有所帮助值得参考。经整理后在本人“博客”一知半解——5、关于“新旧企业会计准则转换中各科目余额的结转”中予以介绍。
其中在
“一、资产类科目
……………………
2、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原投资准则规范了包括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的确认、计量的核算。
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科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仅规范权益性投资,包括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而短期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则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来规范。因此关于投资的变化还是较大的,涉及了核算内容的中分类以及具体账务处理的变化。故要想完成科目余额的转换,首先要对原来的投资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其进行重分类调整。从总体上看,新企业会计准则对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具体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都归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中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中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中核算)。具体转换时,可根据以下办法完成科目的转换:
⑴短期投资企业应当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划分标准将其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自“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原帐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
……………………”
对上述“短期投资”按准则规定标准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按照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自“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原帐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的转换,王华先生提出以下讨论意见:
# re:一知半解——5、关于“新旧企业会计准则转换中各科目余额的结转”
王华 发布于2008-06-13 10:5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新旧转换只影响资本公积,怎么可能调整原账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
我个人对王华先生的意见有以下观点和看法共同研究:
1、《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十四条规定:“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不含《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二)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应当自首次执行日起改按实际利率法,在随后的会计期间采用摊余成本计量。”
根据上述规定,在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在首次执行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所谓留存收益包括企业的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由此可知原来意见是对的;
2、从原来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分析,一般是反映该投资的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账面价值,在转换过程中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论是高于或低于账面价值,都将影响未来收益,故此差额理应调整企业原有留存收益;
3、王华先生所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新旧转换只影响资本公积”,可能是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由于公允价值的变动时,应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科目的规定,您是把日常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与首次执行日的转换的处理没有划清界限。
上述看法和意见,不知是否正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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