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见试谈——036、对网上财会审问题的试谈(三十六)
浏览网友问题,催人思索,试谈个人拙见,也是一种收获。
问题1
[求助]关于售后租回的问题
2008-5-12 15:12 zgfchengfang发表于[CPA业务探讨]版面
专家组对:“21-2-6、问:售后租回交易中,资产售价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如何处理?出租人对经营租赁提供激励措施的,如提供免租期、承担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等,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如何处理?”做出解答。
但是没有对“出租人对融资租赁提供激励措施的,如提供免租期等,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如何处理?”进行解答,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拙见试谈
对于售后租回业务,当确定为融资租赁时,由于在融资租赁中对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计价、实际利率的计算和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出租人未实现融资收益等都是依据租赁期的时间而计算的,因之,在融资租赁经济事项中一般不存在如免租期之类的激励措施。
问题2
[求助]采购借款,入账科目?
2008-5-12 11:36 luliu118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采购员的采购预付款,是记入“其他应收款——员工”还是“预付帐款——-供应商”,我选择后者,觉得对这样的借款进行供应商核算比较合理明确。而总监要求记入“其他应收款”,不知各位同仁有什么好的建议!
拙见试谈
对“问题”所述事项,据本人所知各单位会计处理的方法确有不同,有的是以采购员的名称在“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设户,有的是以供应单位的名称在“预付账款”科目设立帐户。前者强调的是以经办人员设立账户,从管理出发便于追索查找。后者强调的是如实记录收款单位,真实反映资金流向。
对此事项,确未见明确具体规定,但我个人从加强管理和明确职责角度,比较倾向把两者结合起来,仍以采购人员设立账户,凭证和账簿详细登记款项用途和单位,以便在实务中便于及时督促采购人员清结账目。
问题3
请教电费能暂估吗?4月份的电费发票不开来,每个月都要近二十万,这个电费怎样办?能暂估吗?如果不能哪这个月的成本就不准确了,怎么办呢?
拙见试谈
在新准则的体系下,“权责发生制”由原来会计核算基本准则之一,提升为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明确)。同时在基本准则第二十三条中对会计要素负债的定义有“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电力属于一种特殊产品,由于耗用电力供应商的电力计量与企业生产成本计算或会计核算期间的不同,再加电力耗用占据成本比例的不同,有相当或者说大部分企业月末按照电力计量仪表记录的耗用量是与供电部门结算数量存有差异(可能也有相当数量的企业与供电部门月末计量数量相互确认)。尽管供电部门有分段预收款,为了正确核算会计期间成本及电力耗用,月末企业必须根据电力耗用状况,需要对应付的电力价款进行预提,这既是正确计算成本的需要,也是符合“负债”确认和计量的原则。
虽然新准则体系取消了“预提费用”的科目,但可将预提的数额计入“应付账款”科目。
问题4
记账凭证是否可以多借多贷,一笔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是否可以多借多贷?是否有相关规定?
拙见试谈
这是一个争论很久的问题,但为了能清晰地反映会计处理经济事项的对应关系,在实务中尽量采用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而不使用多借多贷。
但在实务中如不可避免的必须多借多贷进行会计处理(不宜进行分拆会计处理),也可采用多借多贷进行处理。
如企业已收某公司预付账款100000元,确认“主营业务收入”150000元、“应交税费”25500元,差额补交银行支票,有会计处理
借:预付账款 100000
银行存款 75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5500
问题5
[求助]银行贷款帐务处理
2008-5-10 22:11 cc4455发表于[CPA业务探讨]版面
甲企业在Z行A帐户贷款500万,2008年5月8日到期,甲将500万划入Z行B帐户作为保证金,再在Z行开立C帐户,此账户无钱,但银行指导甲在C帐户开具1000万承兑汇票给乙企业,乙企业再到银行贴现,贴现支出30万,余额970划入甲企业C帐户。简单一点说,就是甲先期贷款500万,现又增加贷款500万,但被银行抽掉了30万。细想一下许多环节都难以理解,但现实生活就是这样操作的,请问账务如何处理?
拙见试谈
“问题”中提出的事项,应当说是企业利用非常规的方法在银行利益驱动的前提下获得资金的方法。(如此的运作一般是在一个银行机构下的运作)。
按照有关金融法规的规定,某企业开出承兑汇票是要在交易双方有购销合同和真实交易为基础的。
在这个运作过程中,一般是在关联方企业之间的操作。甲企业需要在某一形式下承担乙企业支付的贴现息30万元费用,还要偿还乙企业的970万元借款。
问题6
2008-5-8 21:02刀剑如梦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求助]请教各位大虾,政府给公司一笔财政拨款,我公司是一家一般私企。那么这笔财政拨款我应该放在那个科目?同时请教这种拨款不用上缴税金吧?
拙见试谈
对政府给予企业的财政拨款应根据拨款文件规定的用途使用。
1、在新准则的体系下,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应将收到的款项计入“专项应付款”,未形成固定资产的支出,经审查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如无要求可自行核销),形成固定资产,核销专项应付款同时增加资本公积。
一般情况下,对使用剩余款项如不缴回财政应计缴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