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半解——51、对《财务与会计》一则“选择题”参考答案的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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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5-08 16:52:25
/ 个人分类:一知半解
一知半解——51、对《财务与会计》一则“选择题”参考答案的商榷
《财务与会计》杂志2008年5月号“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全科自测试题及参考答案”——《初级会计实务自测试题》中单项选择题中第3题
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科目无误,只是将金额20000写成2000,在更正该项错账时,应采用的方法是()
A、划线更正法B、红字更正法C、补充登记法D、尾数法
参考答案是
[答案C]
[解析]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科目无误,只是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应采用补充登记法。
《会计基础工业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
(五)如果在填制记帐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已经登记入帐的记帐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帐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帐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帐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记帐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帐凭证。
(六)记帐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规定:“帐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必须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更正:
(一)登记帐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者数字划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者数字,并由记帐入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当全部划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数字。对于文字错误,可只划去错误的部分。
(二)由于记帐凭证错误而使帐簿记录发生错误,应当按更正的记帐凭证登记帐簿。
如果按照上述《规范》的规定,“将金额20000写成2000”,我认为也应属于“已经登记入帐的记帐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可以按照“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帐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帐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进行更正错误。
此外,在实务中依问题所述凭证应记20000,误记为2000,假若此错误是发生在银行存款日记账,如按补充登记方法更正后,虽然余额经调节后相符,但月末企业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时,除原有银行已付企业未付20000、企业已付银行未付2000未达账项外,就可能又增加一笔企业已付银行未付18000的未达账项(当然经查证原始凭证可以查明原因)。因此不论按照《规范》规定,还是按照会计实务,就此例而言,不能说“补充登记法”是唯一标准的参考答案,应当说红字更正法也是正确的。
以上仅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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