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见试谈——134、对网上财会审(一般会计处理-4)问题的试谈
浏览网友问题,催人思索,试谈个人拙见,也是一种收获。
如有不当,能得到业界同仁的斧正,非常感谢
问题1-一般纳税人使用“普通发票”
2008-9-18 16:28 xiao韩 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求助]我公司(一般纳税人)销货给一客户(不是一般纳税人,且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写着:企业筹建,筹建期间不得生产经营),现客户要求我公司开普通发票给他,但我公司从来没有开过普通发票,像这种情况我应咋办啊?
2008-9-18 16:31阳光草屋 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建议]向国税局申请代开
2008-9-18 18:13 myhway 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如果一机多票的话,可申报买普遍发票的
2008-9-18 21:05 lxch119 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找别的公司开!
2008-9-19 19:44 ZYS007 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开给他就是
如果对方是购入作固定资产或者是作生产前的购料,开给他就是现在是一机多票了,去国税局买普票就是了。
拙见试谈
对“问题”所述经济事项,根据我个人的理解,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讲是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如myhway先生所说“如果一机多票的话,可申报买普通发票的” 对于你公司而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好,开具普通发票也好,只要按照税法规定计缴增值税,税务机关是不会有异议的。
问题2-“商场”设点销售收入的确认
2008-9-19 11:33 wazhqi00518 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在商场设立店铺的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我公司的服装通过在大商场中设立的店铺来销售,由商场的POS机负责收款,每月按照收款的总数扣除商场的提成后的金额由我公司开票给商场,然后我公司根据开票金额做销售.请问这样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吗?
2008-9-19 13:50 linjielili 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很正常啊,没有问题.公司都是这样操作的,不知你为什么觉得不正常
2008-9-19 13:56 wazhqi00518 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只是觉得和代销有点不一样,因为员工是自己人,不是商场的人
2008-9-19 14:02 linjielili 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营业员是你公司付工资,关系转入你公司,就是人是商场的你公司付工资也一样商场强势,你公司弱势没有办法啊.和营业员是谁付工资没关系
拙见试谈
“问题”所述经济事项,根据我个人的理解,你公司在商场设点销售,由“商场的POS机负责收款”当然涉及发票是由商场开具,最后商场按一定比例扣除作为向你公司的购入。
商场扣除的部分,既包括了商场的“服务费用”,也包含了商场的利润。对你公司而言,按其净额开具发票应当说是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
但对此经济事项,我想你公司向商场开具的发票即收入应当是含税的价税合计。商场对此处理应当是按购进货物处理,不应按扣除的数额确认收入。
问题3-趸购应收款项收回的会计处理
2008-8-19 11:00 anguel800 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求助]公司购买资产管理公司债权以拍卖价格入账吗?如果是债权是银行贷款相应会计分录怎么做?
拙见试谈
对“问题”提出的经济事项,我的意见是按“购入拍卖价格”计入应收款项对应科目。但为了便于管理和核算,应按所有债权按户和应收金额建立明细帐户,并单设“债权价格差额”明细帐户,记录应收总金额与“购入拍卖价格”总额的差额。
以后,收回结清某一债权帐户时,按收回款项数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结清应收款项的帐户数额贷记“应收款项(××债权帐户)”科目,按原××债权帐户占全部应收款项的比例计算应转“债权价格差额”的数额,借记“应收款项(债权价格差额)”科目。上述处理后的差额应计入反映于“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假如由资产管理公司购入的应收款项的总额为8000万元,购入拍卖价格为4000万元。其中应收A帐户款项为1000万元,实际收回600万元。其会计处理可有:
借:应收款项(各明细帐户的和) 8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4000万元
应收款项(债权价格差额) 4000万元
实际收到A帐户款项后
借:银行存款 600万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 600万元
借:其他业务成本 500万元
应收款项(债权价格差额) 500万元
贷:应收款项(A公司) 1000万元
注:对此类型经济事项,其性质是收回欠款,不涉及经营业务,是否只考虑应缴所得税问题,不知是否符合税务规定。
问题4-员工宿舍房租及相关的水电等费用
2008-9-16 15:19 dqz 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单位给员工的宿舍房租及相关的水电等费用该计入福利费吗
2008-9-16 15:29 sxwsxw_nm 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新准则计"职工薪酬"(如单位好要扣个税),制度计"福利费"
实际是计何费用,都无所谓...税务上只考虑个税问题和福利费的比例问题,其他的没什么关系...
拙见试谈
对“问题”提出的经济事项,我理解可能是给“单身职工”或“外地用工”提供的宿舍的房租及水电费支出的处理。
如果约定由单位提供宿舍,那末相应费用应由单位承担,不存在个人是否应计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对发生的上述费用,属于对职工提供服务而支付的费用,在上述发生时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按准则规定,根据其服务的对象,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问题5-职工因公出差相关费用的处理
2008-9-16 15:30 dqz 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火车、汽车票的订票手续费 算管理费用还是直接算在差旅费里
还有 火车、汽车票的订票手续费 算管理费用还是直接算在差旅费里
2008-9-16 15:38 rans 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新会计准则是这样操作的。
拙见试谈
“问题”所述“火车、汽车票的订票手续费”,属于职工因公出差购票的相关支出,所以应属“差旅费用”的构成,所以职工连同相关票据报销,应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