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见试谈——097、对网上财会审(无形资产-4)问题的试谈
浏览网友问题,催人思索,试谈个人拙见,也是一种收获。
如有不当,能得到业界同仁的斧正,非常感谢
问题1
2008-7-8 11:39天空 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求助]软件费应记入无形资产吗?对方2月开的发票,因对方一直未交货,我方收到发票后一直未入账,也未付款,请问
我方入账后无形资产的摊销应该从何时开始?从入账月份开始?还是从开票日期开始?还是待付款后方开始摊销?(暂时还不会付款,预估要年底或者明年付款)
拙见试谈
《企业会计制度》及1801无形资产科目使用说明和新准则体系下1701无形资产科目使用说明所列举的“无形资产”的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均为提及无形资产是否应包括“软件”的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三条对确认无形资产条件的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一)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二)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软件”的属性应归属于“无形资产”的核算。
同时,财政部财会[2001]43号颁发的关于印发《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三、问:公司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单独计价的软件,是列为固定资产核算,还是列为无形资产核算?
答:对于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单独计价的软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制度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上述规定也可作为我们确认“软件”应计入无形资产的依据。
根据“问题”所述情况,如果企业虽然收到对方发票,但始终未收到该项“软件”。因此。我认为只有当收到该项“软件”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的当月才能开始摊销。
问题2
2008-7-29 11:53 lmywhx 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求助]电脑软件的核算
请问大家购入电脑软件放在哪里核算,无形资产还是固定资产
2008-7-29 12:47 double_p 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看你的软件什么性质
一半的应用型软件都是入无形资产,如果金额很小,甚至可以考虑直接入费用。但如果该软件是运行使用某计算机设备(如服务器或其他什么专项设备)的必要程序的话,可以合并入设备原值,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2008-7-29 13:37 fanxu7788 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需要通过判断来加以确定,比如
“计算机软件需要存储在磁盘中。但这并不改变无形资产本身不具实物形态的特性。在确定一项包含无形和有形要素的资产是属于固定资产,还是属于无形资产时,需要通过判断来加以确定,通常以哪个要素更重要作为判断的依据。例如,计算机控制的机械工具没有特定计算机软件就不能运行时,则说明该软件是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则该软件应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如果计算机软件不是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则该软件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无论是否存在实物载体,只要将一项资产归类为无形资产,则不具有实物
形态仍然是无形资产的特征之一。“
拙见试谈
对于购入“电脑软件”的会计处理,如果是运行该电脑所必须的构件之一,其价值应作为固定资产-(电脑)的成本。如果是属于通用型软件且符合无形资产的单独确认条件,则应作为无形资产的一项进行核算单位并按照有关后续计量的规定,按期进行摊销。
问题3
2008-7-8 22:35 YZQ1188 发表于[CPA业务探讨]版面
[求助]加油站特许经营权如何核算入账价值?
今有一加油站整体转让,地税部门要求交营业税、城建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但在分别核算土地、房屋、加油设备、特许权(政府许可)转让收入时,地税部门说特许权不能单独作为资产核算,也就是说特许权不确认转让收入,有没有这方面的依据
拙见试谈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2001年)第3条规定:“……无形资产可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从上述规定来看,“特许经营权”应属于“无形资产”核算的范围,至于“问题”所述如何确认“入帐价值”,这要看企业原来取得“特许权”是否是有偿取得,如果是无偿取得的“特许权”就不应确认其存在账面价值。
企业的整体转让,一般情况下连同资产以及各种因素既可以是溢价出售,也可以是折价出售。因此双方在确认交易价格时,应当考虑到经营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