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实务问题研析——006、月末对收到材料暂估入库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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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7-22 14:59:25
/ 个人分类:新准则下实务问题研析
新准则下实务问题研析——006、月末对收到材料暂估入库的会计处理
事项背景
1、《企业会计制度》——1301物资采购科目使用说明明确:
三、物资采购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
(七)月度终了,企业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收料凭证,按照材料科目并分别抓列不同情况进行汇总:
……………………
2、对于尚未收到发票帐单的收料凭证,应当分别材料科目,抄列清单,并按计划成本暂估入帐,借记“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记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按正常程序,借记本科目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1401材料采购科目使用明确:
(二)期末,企业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收料凭证,分别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
2.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期初做相反分录予以冲回。下期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事项处理研析
比较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实施新准则后的会计科目说明,在对仓库报来“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的会计处理,都是采用“暂估入库”的处理方法,以保证仓库账实相符,防止仓库实物保管明细账和材料科目出现红数,形成会计信息不实。
但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实施新准则后的会计科目说明中,不同的是对“暂估入库”的会计分录,前者是“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记录”予以冲回,后者则是“下期初做相反分录”予以冲回。两者的差别主要是反映在个材料科目的全年借贷发生额,前者没有反映暂估的过程,而后者记录反映了暂估和冲回的数额。
我个人认为对企业来讲,无论采用那种方法都不会影响财务状况的反映,不一定强求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致性。
但在企业“暂估入库”经济事项的会计处理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企业的“材料”实行计划价格核算时,如果处理过程仅对计划价格部分进行“暂估”会计处理,未对计划价格与实际价格之间的差异给予考虑,当对当期耗用材料在分配材料差异时,必须考虑上述影响,不然可能产生材料耗用成本偏离。(当企业按上月材料差异率分配材料差异时无重大影响;而按加权平均计算材料差异率时,妥善的方法是暂估计划价格的同时,对差异部分也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2、企业的“材料”实行按实际价格核算时,材料的暂估单价必须依据实时行情价格或最近一批的进货价格,决不能有任何随意性,防止人为操纵影响成本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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