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见试谈——085、对网上财会审(职工薪酬-5)问题的试谈
浏览网友问题,催人思索,试谈个人拙见,也是一种收获。
如有不当,能得到业界同仁的斧正,非常感谢
问题1
2008-7-11 11:23 lwwjs 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求助]职工奖品入账
我公司内部职工比赛颁发奖品给如何入账,计管理费用还是入职工教育经费?
拙见试谈
对“问题”所述“内部职工比赛”假定为属于企业内部技术、技能方面的比赛,比赛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根据“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范围,向职工颁发的奖品应由“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列支。即购买颁发的奖品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由于企业工会经费其中有一部分是要用于职工教育的,因此有的企业由工会支出这部分职工比赛的奖品也应当说是适当的。
问题2
2008-7-12 22:13 zjk63 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讨论]收取员工水电费在工资中的列支问题?
我司每月向员工收取一天一元的水电费,因为税务认为这是视同销售行为,以后我们每月将生活用电进行了进项税转出,公司领导为了避免麻烦,将其放在应发工资之前作为扣项,但本人认为既然已作了进项税转出,就应放在税后作为扣项,以免有偷逃个人所得税的嫌疑,一直争执不下,请大家帮我起分析分析。
拙见试谈
我个人认为“问题”所述经济事项,既然企业在尊重税务部门意见的情况下,已经作为“视同销售”处理,企业作为“进项税额转出”的部分,也只限于向企业生活、办公和向职工收取的相应部分,是和职工的个人所得税应当说是没有任何关系(职工计算个人所得税是定额扣除),应当是完全可以作出合理解释的。
问题3
2008-7-15 16:11 sisi 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求助]关于新会计制度下应付职工薪酬分录的几个问题
1)计提费用时,个人和公司承担的社会保险贷方分录应分别如何做?
个人部分: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还是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
公司部分: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这样做对吗?
换句话说,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科目下核算的是个人部分+公司部分,还是仅仅是公司部分?
2)现在是不是可以不用设“其它应交款-社会保险”科目了?实际交社保的时候,可以直接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吗?
3)个人所得税是在实际发放工资时作会计分录还是在计提工资费用时做分录?如果是在计提工资费用时做分录,可以直接借:管理费用-工资,贷: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还是需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做两笔分录(即先是借:管理费用-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然后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后一种情况,那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还是“应付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不知道有没有这个明细科目)?
拙见试谈
根据“问题”所述有关“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处理经济事项,为便于讨论现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使用说明规定列示如下: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使用说明:
其中:
三、企业发生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管理部门人员、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注:本款说明的是企业应支付的应付职工薪酬包括按职工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计算应发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数额,和企业按规定应交纳的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的会计处理)
(二)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职工薪酬的,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无偿向职工提供住房等固定资产使用的,按应计提的折旧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按每期应支付的租金,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以现金与职工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可行权日之后,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当期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企业(外商)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发放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等,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注:本款说明企业向职工实际发放工资奖金等扣除应由个人负担后的净数额。“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是向职工实际支付的数额;贷记“其他应收款”是指应向职工收取的代垫或应收款项如家属药费;““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是指扣除职工个人所得税等。
(二)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活动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还应结转产成品的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企业以现金与职工结算的股份支付,在行权日,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六)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职工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注:按上述规定计提的应由企业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连同在工资表中扣除的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交纳时,分别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相应项目)”、“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问题4
2008-6-30 17:47 shanshanna 发表于[CPA业务探讨]版面
[求助]工效挂钩企业的工资结余可以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或者年金吗?
国有企业这部分工资结余企业可以自主支配吗,有没有什么规定,如果为职工购买保险或者是交年金,在税务上可以抵扣吗?
2008-6-30 23:05 chenyiwei 发表于[CPA业务探讨]版面
根据财企[2008]34号文规定:
一、关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用的列支
(一)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属于企业职工福利范畴,由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共同组成。
(二)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缴费总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成本(费用)中列支。企业缴费总额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不得由企业负担,企业应当从职工个人工资中扣缴。个人缴费全部由个人负担,企业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资助。
《企业财务通则》施行以前提取的应付福利费有结余的,符合规定的企业缴费应当先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
(三)企业缴费与职工缴费共同形成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属于参加补充养老保险计划的职工所有,应当单独设账,与本企业及其他当事人的资产、业务严格分开。企业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基金管理机构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实施管理,并定期向职工公开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相关财务状况和会计信息。
(四)对于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之前已经离退休或者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内退而未纳入补充养老保险计划的职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支付的养老费用,从管理费用中列支。
二、关于企业应付工资结余的处理
(一)《企业财务通则》施行后,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情况的企业,在继续实施工效挂钩政策均条件下,截至2007年12月31日因实施工效挂钩政策形成的应付工资结余,应当继续作为负债管理,主要用于以后年度工资分配的"以丰补歉",不能转增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以维护国家工效挂钩政策的一致性。今后国家对企业工资管理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或者制定出台新的有关政策时,原有应付工资结余的处理再行规定。
企业截至2006年12月31日拖欠的以下支出,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也可从上述工效挂钩政策形成的应付工资结余中列支:
1.离退休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统筹项目外养老费用;
2.符合国家规定的内退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社会保险费;
3.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经济补偿金。
(二)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建、接受新股东出资或者实施产权转让时,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企[2003]313号)以及《关于〈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5]12号),工效挂钩形成的应付工资结余应当在资产评估基准日转增资本公积,不再作为负债管理,也不得量化为个人投资。
根据上述规定,工效挂钩结余应主要用于以后年度工资分配的"以丰补歉",不能用于购买商业保险或者年金缴费。
拙见试谈
本人完全同意chenyiwei 先生的意见,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的工资节余,应按上述财企[2008]34号文件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用于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或者替职工缴纳应由职工交纳的年金部分;对于工资节余企业应根据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由企业自行决定用途。
问题5
2008-7-15 08:40通车 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求助]职工因工致伤发生的住院手术费用,准确应记入哪个科目?
2008-7-15 08:51 kongruquan1 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扣除医疗保险承担的部分,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拙见试谈
职工因工负伤的各种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用和赴外地的医疗费用)。故此职工因工负伤所发生的各种费用,除统筹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负担的部分,应由企业负担。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