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见试谈——077、对网上财会审问题的试谈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7-09 15:12:16 / 个人分类:拙见试谈

拙见试谈——077、对网上财会审问题的试谈

 

浏览网友问题,催人思索,试谈个人拙见,也是一种收获。

如有不当,能得到业界同仁的斧正,非常感谢

 

问题1

 

2008-7-6 16:30 lalayew发表于[CPA业务探讨]版面

我是一家房地产企业,问下,进入开办费用转出作为期间费用该如何让入账,长期待摊费用又如何摊销呢?谢谢。

 

拙见试谈

 

一、《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明确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企业会计制度》——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使用说明——三、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602管理费用科目使用说明——三、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㈠、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可先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进行归集,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而实施新准则体系,不再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归集,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问题2

 

2008-7-4 15:24 jgkuaiji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补发2007年工资怎么做好呢

 

拙见试谈

 

根据“问题”所述,我理解是要讨论2008年度补发属于2007年度的工资,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对此问题在会计处理上原则是通过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反映,编制报表时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项目

 

问题3

2008-7-3 10:21 jinjiling 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求助]已开票的预收帐款的会计处理

我公司是缴纳营业税纳税人。

按照会计准则,收到预收帐款不能确认收入,达到条件后再确认。但因为收到款项,对方要求开票,纳税时税务局也是要求按票纳税,这样会计上就出现按收入确认的应交税费和实际缴纳的应缴税费不一致,应缴税费出现借方余额,体现的是预交的部分。我觉得正确的处理方法也是这么做的。

但是,原来我公司财务认为应缴税费既然按票缴纳,也就按票计提了,这样每期应缴税费都是平衡的,没有余额。但这样收入和营业税费就不配比了,也就不符合会计准则了。我们计划现在进行调整,但不知道采取以下方法是否正确:

假如07年预收甲公司60万元,07年确认了20万的收入。

107年预收帐款开票计税时:

  借:营业税金 3     

      贷:应缴税费 3(税率5%

207年当年能够确认20万的收入,确认收入时,不再计税:

  借:预收帐款 20

      贷:收入:20

这样,从会计上看,07年就多交了2万的税费(60*5%20*5%

308年准备改变这种计税方式,按照实际确认的收入计提税金。

 1)首先冲减07年多交的税金(假如影响额较小,不调整年初损益)

借:应缴税费 2

      贷:营业税金  2

 2081-6月该笔预收帐款按进度确认了30万收入,确认收入时正常计提税金

  借:营业税金 1.5

贷:应缴税费1.5

 3)该笔60万的预收帐款至此,已确认50万收入,计提2.5万应缴税费,实际缴纳3万税金,应缴税金借方余额0.5万元,意为预交的税金

不知道这样处理对否,请各位指教,多谢!

 

拙见试谈

 

从会计核算角度讲,只有当符合收入相关确认条件时,企业才能将“预收账款”确认营业收入,并按税法规定计缴应缴税费。不应当按照预收款项数额确认营业收入。

你的会计处理基本上是正确的(“营业税金”科目应为“营业税金及附加”)

 

问题4

 

2008-7-2 17:15 shccpa 发表于[会计业务与理论]版面

 [讨论]不确定性收入的账务处理

某公司产品在市场上存在连年降价的情况,第1年售价为1800元,第2年售价为1500元。第3年预计售价为1200元,公司为了保持一定的利润,与客户就销售价格进行了谈判。由于谈判艰巨,双方并未就售价在短时期内达成一致意见。但同意客户公司先按1400元开发票,并按开票价格的90%支付货款。因此,公司存在不确定性的销售收入,但是1200元是可以实现的销售。对此,账务处理如下(不考虑VAT)

开发票时

Dr:应收账款 1400

   Cr:营业收入 1200

       递延收益  200

收款

Dr:银行存款   1260

   Cr:应收账款   1260

最终价格谈妥为1300

Dr:递延收益   200

   Cr:应收账款   100

       营业收入   100

 

问题:根据新准则,”递延收益”用于政府补助项目。还有什么科目可用于记录不确定性收入呢?

 

拙见试谈

 

根据“问题”所述情况,谈谈我个人的意见。在会计上虽然有预计的或有事项,但按准则的规定,它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比确定的事项”。

对于所述销售事项,我认为不应对“不确定价格”计入“递延收益”科目核算。在交易双方对价格未达成一致意见时,根据双方可以接收的价格约定价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进行清算。

 

譬如对所属你单位的情况是否可以按如下方法开票和结算

 

开发票时

Dr:应收账款 1260

   Cr:营业收入1260

 

收款

Dr:银行存款   1260

   Cr:应收账款   1260

 

最终价格谈妥为1300元,补齐差额

Dr:银行存款        40

   Cr:营业收入       40

 


TAG:

 

评分:0

我来说两句

显示全部

:loveliness: :handshake :victory: :funk: :time: :kiss: :call: :hug: :lol :'( :Q :L ;P :$ :P :o :@ :D :( :)

日历

« 2008-12-03  
 123456
78910111213
14151617181920
21222324252627
28293031   

数据统计

  • 访问量: 9514
  • 日志数: 471
  • 建立时间: 2008-04-28
  • 更新时间: 2008-12-02

RSS订阅

Open Tool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