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职于财政部科研所财务会计研究室。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硕士,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会计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特华博士后工作站金融学博士后。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财会信报》特约会计专家。财政部主管杂志《中华会计学习》“赵博士信箱”栏目主持。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申银万国特聘会计专家)。 赵博士新准则交流电话:13522657410(手)010-88191287(办)...

关于“夏草”现象的评论 ——如何理性看待“财务舞弊”:赵治纲 博士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5-19 12:39:36 / 个人分类:上市公司案例点评

        关于“夏草”现象的评论

                              ——如何理性看待“财务舞弊”

 

 

 

作者:赵治纲 博士

 

 

 

声明:

     本文将于近期发表,未经作者许可,其他杂志和刊物请勿转载,如需转载,请与作者本人联系!!!  

 

 

今年5月以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财务舞弊研究中心讲师郑朝晖(网名“夏草”)在其博客推出《沪市07年报涉嫌报表粉饰公司》,并被央视经济半小时等媒体报道之后,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和讨论,甚至个别会计学者仅凭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或会计造假)的个人偏好而发表完全支持的见解,目前会计学者尚未出现完全反对的观点。由于目前国内专门开展“财务舞弊”方面的研究人员尚不太多,非财务专业人士更难准确认识“财务舞弊”问题,因此,我认为很有必要来理性分析和深入探讨近期出现的“夏草”现象。

作为从事会计研究的同行,我很尊敬“夏草”的研究行为,也很钦佩你的勇气与胆识,并且我也非常反对上市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但我认为,你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结论以及披露方式等值得探讨。通过对你博客上相关文章的阅读,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何为真实的会计信息?

新会计准则实施后,你依据相关上市公司披露的2007年年报进行分析,并发表所谓的《沪市07年报涉嫌报表粉饰公司》。但我认为,由于新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和资产负债观的核心理念,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需要以全新的视角来理解:

(一)公允价值计量的问题

例如,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目前有部分上市公司已经采用了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但这些上市公司在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上存在重大差异。有些上市公司出于节省评估费用的考虑,选取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关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市场调研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的依据,有些上市公司则聘请专业的资产评估与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来对其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那么,对同一栋出租的物业,当地房地产经纪机构公布的市场参考价格可能是5000万元,而专业的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可能是4000万元,这样,该投资性房地产在资产负债表上有可能反映为5000万元,也可能反映为4000万元。那假设某上市公司在全国各地拥有50栋这样的投资性房地产,那么这种情况下,不同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因公允价值计量反映出的巨大会计信息差异,是否应该被认定为“财务舞弊”呢?这一点值得深入探讨。因此,我认为,仅依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就得出相关财务舞弊方面的研究结论较为草率。

 

(二)资产减值损失的问题

在资产负债观下,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需对其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发生了减损的资产应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由于《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企业计提的长期性资产的减损不能转回,因而上市公司在计提相关资产的减损时将更为谨慎,没有据实计提资产减损。从上市公司已披露的2007年年报情况来看,大部分上市公司在资产减值金额的计提上明显低于2006年。甚至有上市公司尝试采用金融企业的迁移模型法来计提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仅因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的改变,该公司增加了4100多万元的净利润。此外,假如某公司生产一批存货(高科技产品),其反映在2007年资产负债表上的金额为2亿元(计提了部分存货跌价准备),而由于该产品属于淘汰非常快的高科技产品,该批存货经实地查看,并按照现行市价可能实际只值1亿元。那么这种情况下资产减损的不真实反映是否也应该被认定为“财务舞弊”呢?

 

   二、何为财务舞弊?

财务舞弊20世纪90年代末就为我们所熟知,美国《审计准则公告第16号》明确规定,舞弊就是故意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中对舞弊定义为导致会计报表产生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财务舞弊按舞弊主体可以分为管理层舞弊和员工层舞弊,按舞弊目的可以分为恶意舞弊和善意舞弊。可以看出,财务舞弊是企业的一种故意行为,是通过对新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歪曲使用,从而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也称作“会计造假”)。上市公司主要通过虚构合同来虚增收入,虚列成本、费用、损失等方式来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盈余管理就是企业管理当局在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对会计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达到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可以看出,盈余管理是企业通过运用职业判断,充分、合理地利用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的一种行为。新会计准则虽然在有些方面限制了上市公司原来的一些盈余管理手段,但是,整体来看,新会计准则实际上依然存在着较大的盈余管理空间。那么,不同上市公司对相同业务采用不同会计核算方法产生的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的会计利润差异,是否也应被认定为“财务舞弊”呢?

我认为,在新会计准则下,更有必要来正确认识和区分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和财务舞弊行为。

 

   三、财务舞弊的研究不应成为“打假”行为

   记者问:你是出于什么目的想把博客发上去的?你回答为:这等于也是我研究的阶段性总结,增加研究成果的影响力,我研究方向是财务舞弊,报表粉饰。

我认为,“夏草”将财务舞弊研究行为媒体化、市场化,来达到扩大其研究成果的影响力,并通过媒体的相关报道引起相关政府部门对这些上市公司的介入和调查来验证其质疑的上市公司,这种做法值得商榷,因为,关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研究,不是一个普通的会计研究课题,其研究结论会涉及上市公司各相关利益者。

我认为,“夏草”可以将其有份量的研究成果形成“研究报告”,提交给国家相关会计监管机构参考使用。因此,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财务舞弊研究中心不应成为“打假中心”,“夏草”本人不应成为“打假员”,相关媒体的报道不应被其作为“尚方宝剑”来使用(从其发表的博文可以看出存在这种使用的倾向)。

目前,有部分会计方面的论文(甚至包括博士论文)直接引用“夏草”通过博客发布的相关文章作为参考文献,我认为,这种论文写作行为极其草率,是一种不负责任的研究行为。

 

    四、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排行榜

     夏草承认,他选取的这些企业实际上具有偶然性,由于不可能将全部1500多支股票的年报一一做出分析,夏草因此只在他关注的200多支股票中进行了筛选。夏草只是从其关注的两三百家公司里面挑出来的。既然,你无法开展全样本研究,难道上市公司十大财务舞弊就一定在你关注的两三百家上市公司中吗?因此,你推出的2007年度十大报表粉饰嫌疑上市公司》排行榜目的和动机值得质疑。此外,你似乎很少质疑和披露过央企及其控制的上市公司。

 

 

    

    附:关于本文,本人特声明如下:

  

    1、本人支持“夏草”对相关上市公司开展财务舞弊方面的研究,但认为其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展示的方法值得商榷。

    2、本人最近也在从事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方面的研究,也涉及到会计信息虚假披露问题。

    3、本人跟“夏草”所披露的财务舞弊上市公司之间无任何利益关系,更不是这些上市公司的“代言人”。

    4、本文是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政府部门或机构。

 

 

                                                                              (作者单位:财政部科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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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t0707的个人空间 引用 删除 swt0707   /   2008-06-17 13:57:24
严谨,务实,向赵博士学习。
光明顶 引用 删除 萧秋水   /   2008-05-21 13:09:32
5
IT从业人全视野 引用 删除 光耀   /   2008-05-20 09:40:0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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