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职于财政部科研所财务会计研究室。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硕士,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会计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特华博士后工作站金融学博士后。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财会信报》特约会计专家。财政部主管杂志《中华会计学习》“赵博士信箱”栏目主持。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申银万国特聘会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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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运用新准则感到困惑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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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4-23 15:22:47
/ 个人分类:新会计准则讨论
通过给一些上市公司和财政部科研所MPACC(来自企业的财务人员)上课,课后他们向我反映,企业实施新会计准则过程中存在不少困惑,我总结了一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困惑:
1、公允价值的确定和取得问题,企业如何确定公允价值,如何取得公允价值入账?
2、资不抵债的子公司会计处理问题?
(1)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超亏损子公司合并报表编制问题。准则和讲解仅仅是文字性质的规定,没有具体的业务举例,而我国一些国字号的大企业集团内,超亏损子公司大量存在。
(2)按照准则规定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超亏损子公司如何核算。如被政府接管的超亏损子公司,日常按成本法核算,是否应反映母公司应承担的超亏损。
3、母公司与子公司会计政策统一问题?
母公司为大型国有企业(尚未执行新准则),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已执行新准则),母、子公司会计政策如何统一?
4、职工福利费的处理问题?
企业原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存在金额较大的余额,如何处理?按新准则规定职工福利费不再规定计提比例,但是否允许企业“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存在余额。关于这一点,准则和讲解都没有明确。
5、关联交易差价是否确认?
企业原“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余额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但新准则下上市公司是否需要确认关联交易差价?
以上是企业会计人员反映的应用新准则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惑,当然,还有许多其他企业实际情况方面的问题,这里不再一一详细说明,如果大家对此感兴趣的话,请大家将您或企业感到困惑的问题在我的博客上留言,我会给予答复的,欢迎大家对此进行交流和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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