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职于财政部科研所财务会计研究室。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硕士,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会计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特华博士后工作站金融学博士后。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中国会计报》、《财会信报》》、《财会学习》特约会计专家。财政部主管杂志《中华会计学习》特聘专家。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主承销商申银万国特聘会计专家)。国内经济增加值考核和新会计准则应用知名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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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舞弊后果的十件事情》(摘要翻译):赵治纲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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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4 14:10:17
/ 个人分类:新会计准则研究成果
《财务报表舞弊后果的十件事情》(摘要翻译)
翻译:赵治纲 博士
尽管有严格的立法,如旨在打击欺诈行为的《国外反腐败行为法案》和《萨班斯》法案,以及有严格执法的美国证监会(“SEC”)和司法部,财务报表舞弊行为依然是一个公众普遍关注的焦点。
在这本研究小册子中,我们分析了这些受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处理的财务舞弊公司存在五个方面的不良经济后果:重述财务报表,证券集体诉讼案件,申请破产,从主板市场退市和股票价格波动。
这些研究结果对于全球正在努力制定更为有效的降低财务舞弊风险的业务流程管理可能具有重要意义。这一进程的效果将取决于对典型和特定行业的公司财务舞弊之间差异的了解和掌握。
美国证监会(“SEC”)通过公布的会计和审计执法公告(AAERs)来报告其民事执法行动。德勤法务研究中心的工作人员审查了美国证监会公布的从2000年1月至2007年12月共计1400多个执法公告。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我们分析了证监会发布的除了关于**交易处理以及针对供应商和审计人员以外的所有会计和审计执法公告。我们筛选了其中关于352家存在财务舞弊问题公司的383个执法公告。
我们将这些财务舞弊公司划分为九个行业:
(1)航空和运输服务业
(2)消费业
(3)能源和资源业
(4)金融服务业
(5)生命科学和健康保险业
(6)制造业
(7)公用事业部门
(8)房地产业
(9)高科技、媒体和电信业
我们根据财务舞弊指控的类型将这些财务舞弊行为划分为12个类别和61个小类。一些公司在公告的某一时期通常不止发生一个财务舞弊行为。以下是12种财务舞弊行为:
(1)协助和教唆
(2)挪用资产
(3)贿赂和回扣
(4)商誉
(5)不正当披露
(6)投资及分类
(7)应收款的操纵
(8)操纵资产
(9)操作费用
(10)操纵负债
(11)操纵留存收益
(12)收入的确认
(注:限于时间关系,赵治纲博士仅是大致的翻译了该研究报告研究方法的部分内容。翻译的这部分内容仅用于大家了解和学习美国财务舞弊的最新研究成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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