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算----“十六字方针”解决老板八大财务难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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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账 外 运 筹 (一)
一、纳税筹划的必要性与原则
(一)企业实施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近期,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Forbes)发表的2005年度的“税负痛苦指数(Tax Misery Index)”在财经界引起了轩然大波。这一用来度量全球雇主与雇员的综合税务负担的调查报告称,2005年,在全球52个国家及地区中,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位居第二。
把税负痛苦指数进行排名,它的依据主要是公司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财务税率、增值税率、雇主和雇员的社会保障贡献,依据这些指标进行的综合性评判,形成了税负痛苦指数。
排名第一的是法国,这是一个高福利国家。第二就是中国,中国强劲的竞争对手印度排第43名。
对于企业与雇员来说,交税越多就越痛苦。税负痛苦指数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其排名和吸引外资能力成反比,排名越高的国家,吸引外资的能力越差,但是中国例外。
一个国家吸引外资的前提是向其提供比其在其他地区发展更多的优惠,比如成本优势、税收优势。
我国对外资企业实行所得税的两免三减,从盈利年度开始计算,两年之内免税,接下来的三年减半征收,非常优惠,这比对本国的高新技术企业还优惠。这是国家吸引外资的一个手段。
当纳税人面临沉重的税收负担,而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在短时间内又不可能有所改变的情况下,纳税人一般只有三条路可以走:
一是违法偷税,即通过违法行为实现规避税负的目的。纳税人的偷税行为并非完全由于自身的原因,国家税法政策上的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会助长纳税人选择偷税。但是,偷税是违法的,随着国家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违法偷税的风险将不断加大,最后注定了这种行为只能是“死路一条”。
二是消极对待,压缩经济活动规模,最终导致整个国家经济的萎缩。这一点根据“拉弗曲线”也可以得到印证。按其观点,只有较为合理的税负才会扩大生产,从而使税基增大,税收收入增加,而较高的税负只会抑制生产,最终破坏税基。
第26节:账外运筹(1)
正所谓“源远才能流长,根深方能叶茂”。但是,在国家宏观税负不能立即减轻的条件下,选择这种做法,国家宏观经济必然受到影响,而企业最终也只能被市场竞争所淘汰,从而出现两败俱伤的局面。
三是积极进行纳税筹划,实现合理避税。这才是企业迎接市场经济严峻挑战、依法纳税的必由之路,是面对目前政策法规的明智之举。
任何一个理性的经济人都希望能用合法的手段来达到避税的目的。
合理避税表明了企业管理者对待纳税的正确态度,它会促进企业有效地开展财务控制和合理开展经营活动,从而既提高了企业的经营水平,又达到了增收节支的目的。
企业经营效益越好,国家的财源税源就越丰富。总的来说,企业合法避税只要是适当的,不仅会促进企业的发展,还有助于社会财富的增加,这同国家的利益是不矛盾的。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 中外企业将在一个更加开放、公平的环境下竞争,取胜的关键就在于能否降低企业的成本支出、增加盈利。企业竞争国际化的趋势使得纳税筹划意义更为重大。
国外企业的财务机制已经较为成熟稳健,可以通过各种纳税筹划方法使企业整体税负水平降低,从而相当于增加了盈利水平。
在目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通过“开源”即以增加销售的手段来扩大市场份额已经相当困难的情况下,中国企业要想与国外企业分庭抗礼,就应该把策略重点放到“节流”即企业内部财务成本的控制上。作为财务成本很大一块的税收支出,如何通过纳税筹划予以控制,对企业来说就变得相当关键。
因此,对国内企业来讲,合理避税问题,不管是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来看,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通过纳税筹划实现税负的减轻,主动营建良好的外部纳税环境,以确保自身的良性发展,是企业的理性选择。我们提出的财务管理“十六字方针”中的“账外运筹”,主要帮助企业解决税收问题。
(二)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
企业税收筹划不仅是一种“节税”行为,也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应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其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
也就是说,在确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地仅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因此,为充分发挥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促进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老板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第27节:账外运筹(2)
1.挣“放心钱”的原则,即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老板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而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老板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并及时做出调整,这样才能挣到“放心钱”。
2.服从于财务管理战略的原则
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使企业实现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即税后利润最大化,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选择低税负,即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资本回收率;二是迟延纳税。不管是哪一种,其结果都可以实现税收支出的节约。
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子系统,税收筹划应始终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来进行,局部利益要服从企业的整体利益,即老板们要会算“大账”,不能局限于某一具体税种的计算。
例如,税法规定企业负债利息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而负债融资对企业具有节税的财务杠杆效应,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但是,随着负债比率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及融资风险成本也随之增加,当负债成本超过了息前的投资收益率,负债融资就会呈现出负的杠杆效应,这时权益资本的回报率就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
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如不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只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惟一标准,就可能会影响到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
3.成本效益原则
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就为了取得效益。但是,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为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机会收益。当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当费用或损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时,该筹划方案就是失败方案。
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必须综合考虑。
一方面,企业税收筹划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不能只盯在个别税种的负担上,因为各个税种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一种税少缴了,另一种税可能就要多缴;
另一方面,企业的税收筹划不是企业税收负担的简单比较,必须充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因为一个能降低当前税收负担的纳税方案可能会增加企业未来的税收负担。这就要求老板在评估纳税方案时,要引进资金时间价值观念,把不同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加以比较
第28节:账外运筹(3)
4.账外运筹的原则
账外运筹中心思想是:合理避税不在账内而在账外,在账内空间有限的情况下,老板要跳出账内的框框,到账外寻找空间,而不是在账内避税。
本章主要讲解账外空间的寻找与运用。
二、主动营建企业外部纳税环境
3.1 合理避税不在账内而在账外
某企业是2003年3月创办的拥有汽修经营权的企业,股东由两个自然人和一个法人组成,属于汽修行业的一般纳税户。由于行业的原因,劳务费占其收入的比例高达40~60%。
而作为一般纳税企业,汽修行业只允许配件部分抵扣,劳务费不能抵扣。
这家企业的经营情况非常好,6月份正式营业,到9月份就达到900多万的营业额,营业额增长得非常迅猛,但是税负也压得老板喘不过气来。
用老板自己的话讲:“有些老板挣不到钱发愁,我是挣到钱也发愁。”
行业的因素和自身迅猛的发展造成企业所得税税基增大,增值税税负提高。该企业的税负问题如果仅仅从账内来考虑,没有什么较好的办法。
运用国家对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解决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问题。
采取了上述措施之后,该企业的所得税税基大大减小,增值税税负明显降低,到年终汇算的时候财务状况就基本好转了。该企业老板认为,上述建议不仅对他们,对整个行业都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账内避税等于钻税法的空子
为什么该企业自有的财务人员束手无策,而我们却轻而易举地就解决问题了呢?主要是思维角度的不同。
一般财务人员的思维局限于账内避税,而我们却是跳出账内,到账外寻找解决企业税务问题的办法。那么,为什么说账内避税有局限性呢?主要是因为账是税收的载体,账受税法的严格控制。
一般的企业在经营中通常会遇到28个税种,基本上在企业经营的每一个环节都会遇到。比如,在设立的时候,企业要租赁经营场所,就要缴纳房产土地税。
前面的案例提到过,由于税务知识的缺乏,30000元注册的公司一年要交35630元的房产土地税,可见企业一设立就要面临税的问题。在企业开始营业但还没有挣到钱时,要交纳流转税(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
流转税是什么概念呢?
就是说不管企业是否有盈利,只要有营业额,就要按一定的比例纳税。经过一番艰苦的努力,企业开始有了利润后,要交企业所得税。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对于企业股东而言,股东分红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从我们仅举的这几个税种中,大家便可以看到,这些税种是从企业设立、到运营、到盈利、到利润分配的各个环节上,以不同的方式方法、在不同的时间范围内对企业征税,而主要依据就是企业的这套账,所以说账是税收的载体,而税收又是有法律严格规定的,是纳税人必须遵守的。
第29节:账外运筹(4)
既然账是税收的载体,那么账内避税等于钻税法的空子。这个结论非常重要。虽然税法也有漏洞,不是铁板一块,但是税法的漏洞很有限。那么很自然就会得出,如果是在账内避税的话,空间是很有限的。
既然账内避税空间有限,那我们怎么办呢?我们做事必须有逆向思维,在前面一章中,传统事后算账的做账方法产生一系列弊端,我们就试试事前算账。在账内避税空间不够的情况下,我们就要考虑从账内到账外去寻找出路,看看账外有没有空间。
“白话”企业所得税——有了利润就要交的税
我国的税法中有相当大一部分内容是讲企业所得税的,包括企业所得税各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为便于理解,我们把企业所得税中老板必须知道的要点通俗地介绍一下。
第一,企业所得税最大的特点就是企业有了利润以后要上税,这是企业所得税的一个基本含义。
第二,企业所得税有如下几档税率。
第一档税率是0,这是企业非常希望的,挣钱也不用交税。0税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适用,如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的三免三减,即三年免税三年减半征收,三免三减中的免税期间税率就是0。
第二档是7.5%的税率,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不是33%,是15%,在15%基础上减半是7.5%,所以产生了这一档税率。
至于第三档——15%的税率,这是外商投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税率。
此外还有18%、27%、33%、24%四种税率,是根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表中的税前利润加减调整项目所得结果就是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适用18%的税率,这是国家为了照顾中小企业发展实行的优惠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10万元之间的适用27%的税率。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的税率。
还有一档税率是24%,适用于老少边穷地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的开发区。
企业缴纳所得税的时候首先应该搞清楚自己适用的是哪一档税率。
第三,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是查账征税和定率征收(通常称“核定征收”)。查账征收,先由会计算账,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乘以税率,就得出企业应纳的所得税。
还有一种是定率征税,它不是按照企业的盈利情况,而是根据营业额的一定比例再乘上一个税率来计税。
第30节:账外运筹(5)
第四,所得税征税时间也比较固定,包括季度预缴和汇算清缴。
季度预缴就是在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的时候企业向税务局预交所得税,但是这不一定是企业年终要缴的数额,在年终时税务部门会进行汇算清缴,就是算总账,按照所得税税法的规定,对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后算清企业所得税。
第五,企业所得税是合理避税空间比较大的一个税种。我国增值税税率一般是17%,所得税的税率是33%,从税率上来看,所得税比增值税高了很多。但是,我国税收收入的第一大税种是增值税,而不是所得税。
从某种意义上讲,流转税的避税空间比较小,企业所得税则不同,企业所得税从年初的1月1号算到年末的12月31号,计税时间长,环节又多,所以避税空间相对较大,因而合理避税在企业所得税的领域中发生得比较多。
“白话”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产品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其对象涵盖所有工业企业、商业企业,适用于内外资的所有企业。
增值税实行价税分开计算方法。我们普通人比较习惯于价税合一的概念,比如,到商场买一件商品花了2000元钱,商场会开具一张零售业的发票,这个发票是价税合一的,2000元钱中其实含了增值税,是增值税加上商品本身的价值共计2000元。而从增值税的角度看,该商品的增值税是2000/1.17×17%=290.6元,价格是2000-290.6=1709.4元。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办法,有4%和6%两档税率。
一般纳税人交纳增值税,有17%、13%、10%和7%等几档税率。税务部门对一般纳税人在年销售额上有一定的要求,年销售额方面,对商贸企业的要求是180万,工业企业是100万,小型工业企业是30万。
新设立的公司会遇到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问题。老板可以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关于怎样选择,从财务角度考虑,这里有一个具体的建议。
如果适用6%的税负,销售产品的增值率低于55.54%的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合算,增值率高于55.54%的企业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合算。如果适用4%的税负,那么销售产品的增值率低于30.77%的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合算,增值率高于30.77%的企业申请小规模纳税人合算。
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在生产型增值税中,对于购买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允许抵扣。目前国家在东北地区已经开始试点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其目的主要是为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因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企业固定资产比例很大,允许固定资产抵扣的话,国家要少收不少税,从某种程度上来看这是一项税收政策的优惠
比如说,某企业今年发生100万元营业额,亏损1万元,如果采用查账征税方式,那么企业就不用交所得税了。如果是定率征税的话,税务部门会给企业核定一个比例,比如说按照营业额核定为5%,就是5万元,再乘上27%,计算结果13500元就是企业应交的所得税。这种方式主要针对一些财务不健全的小企业使用。
第31节:账外运筹(6)
税务部门采用的增值税稽查方法,最常见的是计算机选案,即根据一系列财务指标的状况,由计算机挑选出指标异常的企业进行稽查。
这涉及企业财务水平问题。对企业来说,应对税务稽查的上策就是不被稽查,不被列入可疑企业的范围。
怎么能做到不被稽查呢?
从财务角度看,企业必须进行账前消化,采用目标控制做账法,了解税务部门设立的基本财务指标,不能突破这个底线。如果税务部门设定的税负是1%,税负1%以下的企业就要受到稽查,企业做账时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例如,2003年,某地税务部门有一个稽查标准:营业额500万元以上,税负低于1%的企业全部被列为稽查对象。
税务部门为什么这么定呢?
这就是遵循的“抓大”原则,营业额比较高,同时税负比较低的企业逃税的嫌疑就大。
第二种稽查方法是随机抽查。
第三种是举报,只要举报有依据,税务部门基本都要查。
举报发生的原因很多,例如老板没有处理好和财务人员的关系,或者没有处理好业务关系,都有可能被举报。这就要求企业老板在处理社会关系时尽可能地谨慎、圆融。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同行的恶性竞争:你干得好,我干得不好,我给你举报一下,查查你,你实力下来了,我就上去了。
第四种稽查方式就是转办情报交换。
涉及比较大的案件时,不同地方的税务部门要转案。2004年,某地区发生了一起比较大的虚开运输票的案件,案值高达2亿多元。我国对增值税实行全国联网认证,所以虚开增值税票被查出的风险较大。而运输票是不需要进项税认证的,抵扣额为7%。该企业开票金额达到2亿多元,开票对象分布在北京、上海、大连、深圳等几十个城市。北京的税务机构查出问题后,将信息传递到其他地方的税务部门,这就是转办情报交换,涉及大案的时候税务部门一定会进行情报交换。
(二)企业外部纳税环境的主动营建
3.2 改善企业的纳税环境
北京某生产女装的企业,于2002年初成立。在创办初期,企业规模较小,财务核算也不规范,老板为了财务处理上的方便,与税务局商定,对本企业的所得税采取定率征收的方式。
这一方式在当时给这家企业的财务工作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两年后,该企业年营业额达到了2000万,由于其所得税定率是5%,2000万乘以5%是100万(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乘33%(所得税税率)是33万。
2000万的营业额要交33万所得税,对该企业来说负担就比较重了。企业老板无奈之下求助我们。
一、纳税筹划的必要性与原则
(一)企业实施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近期,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Forbes)发表的2005年度的“税负痛苦指数(Tax Misery Index)”在财经界引起了轩然大波。这一用来度量全球雇主与雇员的综合税务负担的调查报告称,2005年,在全球52个国家及地区中,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位居第二。
把税负痛苦指数进行排名,它的依据主要是公司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财务税率、增值税率、雇主和雇员的社会保障贡献,依据这些指标进行的综合性评判,形成了税负痛苦指数。
排名第一的是法国,这是一个高福利国家。第二就是中国,中国强劲的竞争对手印度排第43名。
对于企业与雇员来说,交税越多就越痛苦。税负痛苦指数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其排名和吸引外资能力成反比,排名越高的国家,吸引外资的能力越差,但是中国例外。
一个国家吸引外资的前提是向其提供比其在其他地区发展更多的优惠,比如成本优势、税收优势。
我国对外资企业实行所得税的两免三减,从盈利年度开始计算,两年之内免税,接下来的三年减半征收,非常优惠,这比对本国的高新技术企业还优惠。这是国家吸引外资的一个手段。
当纳税人面临沉重的税收负担,而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在短时间内又不可能有所改变的情况下,纳税人一般只有三条路可以走:
一是违法偷税,即通过违法行为实现规避税负的目的。纳税人的偷税行为并非完全由于自身的原因,国家税法政策上的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会助长纳税人选择偷税。但是,偷税是违法的,随着国家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违法偷税的风险将不断加大,最后注定了这种行为只能是“死路一条”。
二是消极对待,压缩经济活动规模,最终导致整个国家经济的萎缩。这一点根据“拉弗曲线”也可以得到印证。按其观点,只有较为合理的税负才会扩大生产,从而使税基增大,税收收入增加,而较高的税负只会抑制生产,最终破坏税基。
第26节:账外运筹(1)
正所谓“源远才能流长,根深方能叶茂”。但是,在国家宏观税负不能立即减轻的条件下,选择这种做法,国家宏观经济必然受到影响,而企业最终也只能被市场竞争所淘汰,从而出现两败俱伤的局面。
三是积极进行纳税筹划,实现合理避税。这才是企业迎接市场经济严峻挑战、依法纳税的必由之路,是面对目前政策法规的明智之举。
任何一个理性的经济人都希望能用合法的手段来达到避税的目的。
合理避税表明了企业管理者对待纳税的正确态度,它会促进企业有效地开展财务控制和合理开展经营活动,从而既提高了企业的经营水平,又达到了增收节支的目的。
企业经营效益越好,国家的财源税源就越丰富。总的来说,企业合法避税只要是适当的,不仅会促进企业的发展,还有助于社会财富的增加,这同国家的利益是不矛盾的。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 中外企业将在一个更加开放、公平的环境下竞争,取胜的关键就在于能否降低企业的成本支出、增加盈利。企业竞争国际化的趋势使得纳税筹划意义更为重大。
国外企业的财务机制已经较为成熟稳健,可以通过各种纳税筹划方法使企业整体税负水平降低,从而相当于增加了盈利水平。
在目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通过“开源”即以增加销售的手段来扩大市场份额已经相当困难的情况下,中国企业要想与国外企业分庭抗礼,就应该把策略重点放到“节流”即企业内部财务成本的控制上。作为财务成本很大一块的税收支出,如何通过纳税筹划予以控制,对企业来说就变得相当关键。
因此,对国内企业来讲,合理避税问题,不管是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来看,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通过纳税筹划实现税负的减轻,主动营建良好的外部纳税环境,以确保自身的良性发展,是企业的理性选择。我们提出的财务管理“十六字方针”中的“账外运筹”,主要帮助企业解决税收问题。
(二)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
企业税收筹划不仅是一种“节税”行为,也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应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其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
也就是说,在确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地仅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因此,为充分发挥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促进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老板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第27节:账外运筹(2)
1.挣“放心钱”的原则,即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老板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而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老板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并及时做出调整,这样才能挣到“放心钱”。
2.服从于财务管理战略的原则
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使企业实现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即税后利润最大化,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选择低税负,即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资本回收率;二是迟延纳税。不管是哪一种,其结果都可以实现税收支出的节约。
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子系统,税收筹划应始终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来进行,局部利益要服从企业的整体利益,即老板们要会算“大账”,不能局限于某一具体税种的计算。
例如,税法规定企业负债利息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而负债融资对企业具有节税的财务杠杆效应,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但是,随着负债比率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及融资风险成本也随之增加,当负债成本超过了息前的投资收益率,负债融资就会呈现出负的杠杆效应,这时权益资本的回报率就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
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如不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只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惟一标准,就可能会影响到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
3.成本效益原则
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就为了取得效益。但是,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为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机会收益。当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当费用或损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时,该筹划方案就是失败方案。
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必须综合考虑。
一方面,企业税收筹划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不能只盯在个别税种的负担上,因为各个税种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一种税少缴了,另一种税可能就要多缴;
另一方面,企业的税收筹划不是企业税收负担的简单比较,必须充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因为一个能降低当前税收负担的纳税方案可能会增加企业未来的税收负担。这就要求老板在评估纳税方案时,要引进资金时间价值观念,把不同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加以比较
第28节:账外运筹(3)
4.账外运筹的原则
账外运筹中心思想是:合理避税不在账内而在账外,在账内空间有限的情况下,老板要跳出账内的框框,到账外寻找空间,而不是在账内避税。
本章主要讲解账外空间的寻找与运用。
二、主动营建企业外部纳税环境
3.1 合理避税不在账内而在账外
某企业是2003年3月创办的拥有汽修经营权的企业,股东由两个自然人和一个法人组成,属于汽修行业的一般纳税户。由于行业的原因,劳务费占其收入的比例高达40~60%。
而作为一般纳税企业,汽修行业只允许配件部分抵扣,劳务费不能抵扣。
这家企业的经营情况非常好,6月份正式营业,到9月份就达到900多万的营业额,营业额增长得非常迅猛,但是税负也压得老板喘不过气来。
用老板自己的话讲:“有些老板挣不到钱发愁,我是挣到钱也发愁。”
行业的因素和自身迅猛的发展造成企业所得税税基增大,增值税税负提高。该企业的税负问题如果仅仅从账内来考虑,没有什么较好的办法。
运用国家对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解决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问题。
采取了上述措施之后,该企业的所得税税基大大减小,增值税税负明显降低,到年终汇算的时候财务状况就基本好转了。该企业老板认为,上述建议不仅对他们,对整个行业都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账内避税等于钻税法的空子
为什么该企业自有的财务人员束手无策,而我们却轻而易举地就解决问题了呢?主要是思维角度的不同。
一般财务人员的思维局限于账内避税,而我们却是跳出账内,到账外寻找解决企业税务问题的办法。那么,为什么说账内避税有局限性呢?主要是因为账是税收的载体,账受税法的严格控制。
一般的企业在经营中通常会遇到28个税种,基本上在企业经营的每一个环节都会遇到。比如,在设立的时候,企业要租赁经营场所,就要缴纳房产土地税。
前面的案例提到过,由于税务知识的缺乏,30000元注册的公司一年要交35630元的房产土地税,可见企业一设立就要面临税的问题。在企业开始营业但还没有挣到钱时,要交纳流转税(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
流转税是什么概念呢?
就是说不管企业是否有盈利,只要有营业额,就要按一定的比例纳税。经过一番艰苦的努力,企业开始有了利润后,要交企业所得税。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对于企业股东而言,股东分红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从我们仅举的这几个税种中,大家便可以看到,这些税种是从企业设立、到运营、到盈利、到利润分配的各个环节上,以不同的方式方法、在不同的时间范围内对企业征税,而主要依据就是企业的这套账,所以说账是税收的载体,而税收又是有法律严格规定的,是纳税人必须遵守的。
第29节:账外运筹(4)
既然账是税收的载体,那么账内避税等于钻税法的空子。这个结论非常重要。虽然税法也有漏洞,不是铁板一块,但是税法的漏洞很有限。那么很自然就会得出,如果是在账内避税的话,空间是很有限的。
既然账内避税空间有限,那我们怎么办呢?我们做事必须有逆向思维,在前面一章中,传统事后算账的做账方法产生一系列弊端,我们就试试事前算账。在账内避税空间不够的情况下,我们就要考虑从账内到账外去寻找出路,看看账外有没有空间。
“白话”企业所得税——有了利润就要交的税
我国的税法中有相当大一部分内容是讲企业所得税的,包括企业所得税各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为便于理解,我们把企业所得税中老板必须知道的要点通俗地介绍一下。
第一,企业所得税最大的特点就是企业有了利润以后要上税,这是企业所得税的一个基本含义。
第二,企业所得税有如下几档税率。
第一档税率是0,这是企业非常希望的,挣钱也不用交税。0税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适用,如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的三免三减,即三年免税三年减半征收,三免三减中的免税期间税率就是0。
第二档是7.5%的税率,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不是33%,是15%,在15%基础上减半是7.5%,所以产生了这一档税率。
至于第三档——15%的税率,这是外商投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税率。
此外还有18%、27%、33%、24%四种税率,是根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表中的税前利润加减调整项目所得结果就是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适用18%的税率,这是国家为了照顾中小企业发展实行的优惠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10万元之间的适用27%的税率。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的税率。
还有一档税率是24%,适用于老少边穷地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的开发区。
企业缴纳所得税的时候首先应该搞清楚自己适用的是哪一档税率。
第三,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是查账征税和定率征收(通常称“核定征收”)。查账征收,先由会计算账,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乘以税率,就得出企业应纳的所得税。
还有一种是定率征税,它不是按照企业的盈利情况,而是根据营业额的一定比例再乘上一个税率来计税。
第30节:账外运筹(5)
第四,所得税征税时间也比较固定,包括季度预缴和汇算清缴。
季度预缴就是在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的时候企业向税务局预交所得税,但是这不一定是企业年终要缴的数额,在年终时税务部门会进行汇算清缴,就是算总账,按照所得税税法的规定,对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后算清企业所得税。
第五,企业所得税是合理避税空间比较大的一个税种。我国增值税税率一般是17%,所得税的税率是33%,从税率上来看,所得税比增值税高了很多。但是,我国税收收入的第一大税种是增值税,而不是所得税。
从某种意义上讲,流转税的避税空间比较小,企业所得税则不同,企业所得税从年初的1月1号算到年末的12月31号,计税时间长,环节又多,所以避税空间相对较大,因而合理避税在企业所得税的领域中发生得比较多。
“白话”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产品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其对象涵盖所有工业企业、商业企业,适用于内外资的所有企业。
增值税实行价税分开计算方法。我们普通人比较习惯于价税合一的概念,比如,到商场买一件商品花了2000元钱,商场会开具一张零售业的发票,这个发票是价税合一的,2000元钱中其实含了增值税,是增值税加上商品本身的价值共计2000元。而从增值税的角度看,该商品的增值税是2000/1.17×17%=290.6元,价格是2000-290.6=1709.4元。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办法,有4%和6%两档税率。
一般纳税人交纳增值税,有17%、13%、10%和7%等几档税率。税务部门对一般纳税人在年销售额上有一定的要求,年销售额方面,对商贸企业的要求是180万,工业企业是100万,小型工业企业是30万。
新设立的公司会遇到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问题。老板可以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关于怎样选择,从财务角度考虑,这里有一个具体的建议。
如果适用6%的税负,销售产品的增值率低于55.54%的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合算,增值率高于55.54%的企业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合算。如果适用4%的税负,那么销售产品的增值率低于30.77%的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合算,增值率高于30.77%的企业申请小规模纳税人合算。
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在生产型增值税中,对于购买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允许抵扣。目前国家在东北地区已经开始试点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其目的主要是为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因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企业固定资产比例很大,允许固定资产抵扣的话,国家要少收不少税,从某种程度上来看这是一项税收政策的优惠
比如说,某企业今年发生100万元营业额,亏损1万元,如果采用查账征税方式,那么企业就不用交所得税了。如果是定率征税的话,税务部门会给企业核定一个比例,比如说按照营业额核定为5%,就是5万元,再乘上27%,计算结果13500元就是企业应交的所得税。这种方式主要针对一些财务不健全的小企业使用。
第31节:账外运筹(6)
税务部门采用的增值税稽查方法,最常见的是计算机选案,即根据一系列财务指标的状况,由计算机挑选出指标异常的企业进行稽查。
这涉及企业财务水平问题。对企业来说,应对税务稽查的上策就是不被稽查,不被列入可疑企业的范围。
怎么能做到不被稽查呢?
从财务角度看,企业必须进行账前消化,采用目标控制做账法,了解税务部门设立的基本财务指标,不能突破这个底线。如果税务部门设定的税负是1%,税负1%以下的企业就要受到稽查,企业做账时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例如,2003年,某地税务部门有一个稽查标准:营业额500万元以上,税负低于1%的企业全部被列为稽查对象。
税务部门为什么这么定呢?
这就是遵循的“抓大”原则,营业额比较高,同时税负比较低的企业逃税的嫌疑就大。
第二种稽查方法是随机抽查。
第三种是举报,只要举报有依据,税务部门基本都要查。
举报发生的原因很多,例如老板没有处理好和财务人员的关系,或者没有处理好业务关系,都有可能被举报。这就要求企业老板在处理社会关系时尽可能地谨慎、圆融。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同行的恶性竞争:你干得好,我干得不好,我给你举报一下,查查你,你实力下来了,我就上去了。
第四种稽查方式就是转办情报交换。
涉及比较大的案件时,不同地方的税务部门要转案。2004年,某地区发生了一起比较大的虚开运输票的案件,案值高达2亿多元。我国对增值税实行全国联网认证,所以虚开增值税票被查出的风险较大。而运输票是不需要进项税认证的,抵扣额为7%。该企业开票金额达到2亿多元,开票对象分布在北京、上海、大连、深圳等几十个城市。北京的税务机构查出问题后,将信息传递到其他地方的税务部门,这就是转办情报交换,涉及大案的时候税务部门一定会进行情报交换。
(二)企业外部纳税环境的主动营建
3.2 改善企业的纳税环境
北京某生产女装的企业,于2002年初成立。在创办初期,企业规模较小,财务核算也不规范,老板为了财务处理上的方便,与税务局商定,对本企业的所得税采取定率征收的方式。
这一方式在当时给这家企业的财务工作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两年后,该企业年营业额达到了2000万,由于其所得税定率是5%,2000万乘以5%是100万(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乘33%(所得税税率)是33万。
2000万的营业额要交33万所得税,对该企业来说负担就比较重了。企业老板无奈之下求助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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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耀
发布于2008-02-04 16: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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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_∩)o...
kent168很不错的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