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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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4-04 19:16:26
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脊梁,使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前提。所谓合理,是指对构成会计要素的各项目进行的确认和计量符合经济事项的性质,符合一贯采用的会计程序和方法。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是为了对外提供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的信息,因此,对发生经济事项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是保证财务会计报告可靠,相关基础。
对于某一会计要素的某一项目来说,可能存在不同的计量方法,而且,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往往得到不同的结果(例如对存货进行期末计价)。如何减少企业在选择确认和计量方法时的不确定性,最大限度的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可靠和相关,是会计核算中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我国的行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是对会计各要素个项目的确认和计量所作的具体规定。这些行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构成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重要部分,也是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必须遵循的依据。
企业潍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随意改变会计制度的确认和脊梁,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破环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基础,削弱财务会计报告的客观性、可靠性和相关性,是被禁止的行为。
3。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时间
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以公司、企业为例,财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一个公历年度终了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其中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季报、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编制财务会计附注的,应从其规定。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该年度终了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编制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从其规定。”这是对企业编制财务报告的时间的规定。
国家统一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时间,一方面是基本会计假设——会计分期的要求;另一方面是为了增强不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之间的可比性,以提高报表使用人利用会计信息进行相关决策的准确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提出的企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信息的批露要求, 是为了满足国家对企业的管理需要和对公众投资人利益保护的需要。具体地说,国有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的大中型企业应当根据其规模、重要性、经营情况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分别编制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应当编制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告。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历每年的12月31日; 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结账日分别为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这是对企业结帐时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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