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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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4-03 19:44:51
(1 )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所反映的经济业务事项真实性的要求。财务会计报告中反映的经济业务必须是“真实的交易和事项”,即经济业务是真是发生的,而且是合法合规的交易事项。这包含两方面的意思:一是经济业务是实际发生的业务,而不是未发生而凭假会计凭证登记入帐的虚假事项;二是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合法合规的,对于违法违规的交易和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不能采用正常的会计核算程序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反映。《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与予接受,并向单位发责任报告。”这就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严把“入口关”,禁止非法、虚假的交易进入单位会计的核算程序。
(2 )对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的经济业务时向完整性、准确性方面的要求。《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等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和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办理本办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和区的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与予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跨级制度规定更正和补充”。“记账凭证应该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编制。”第十五条规定,“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
完整准确的会计账簿登记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在会计帐簿中真实全面地记录了企业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事项,而且在期末准确结账,会计帐簿中的各期发生额、余额计算准确,能够反应有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账簿纪录,财务会计报告是总括反映一定期间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及结果的一种报告文书。因此,财务会计报告必须根据经过审核跨记帐簿纪录和相关资料进行编制。
()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指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每种会计表中所涉及的不同会计信息的共同性质所构成的反映基础。如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一定时点上(会计期末)企业的财务数据,因此,资产类、负债类和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的期末余额就是资产负债表编织的基础。损益表(利润表)各项目反映的企业一定时期内的财务成果,因此,收入类、成本类、损益类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就是损益表(利润表)的编制基础。现金流量表反映的是一定时期内现金的流动情况,因此,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都是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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