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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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秋水
发布于2008-01-16 0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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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可以说每个人、每家企业都息息相关。
前段时间,华为要求辞职事件甚嚣尘上,引发了很大争议。
作为个人和企业,站在不同的角度,可能有不同的看法。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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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尘
发布于2008-01-16 09: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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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法律是很完善了
可惜的是有法不依的现象还很严重
一方面有企业主的利益考虑
另一方面估计还是因为很多人不懂法
不知道怎样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阿
这一点还要依靠对法律的普及和加强执法的严肃性
才能让普罗大众对法律的信赖度增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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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耀
发布于2008-01-16 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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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08年以前,已经有很多知名企业卷入了与新《劳动合同法》有关的劳动纠纷里。把相关媒体的言论贴上来,与大家分享。媒体和学界对此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家乐福事件——http://www.eeo.com.cn/Politics/by_region/2007/12/27/90345.html《中国青年报》
沃尔玛事件——http://www.eeo.com.cn/eeo/jjgcb/2007/11/12/87412.html《经济观察报》
华为事件——http://www.eeo.com.cn/eeo/jjgcb/2007/10/29/86162.html《经济观察报》
但是有一点,我们是期望的,那就是《劳动合同法》能给予广泛的社会以公平。对于企业主,对于劳动者,都应该勇于于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同时肩负自己应尽的义务。让我想到三联出版的吴敬琏新作《呼唤法制的市场经济》。完善的法律,尤其是与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规范市场协调市场,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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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秋水
发布于2008-01-16 11: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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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有些事情不能回避;有的事情,不能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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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ven
发布于2008-01-16 12: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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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对于企业主,劳动者,这一场普法教育,都很有必要啊。
看来又得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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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馨
发布于2008-01-16 19: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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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我公司是签了劳动合同的,公司也帮我交社保,当时以为别的公司也会这样,可一和周边的的同学聊起,极少有人会有这种待遇,反过来让她们好羡慕我 了.说他们公司一不签合同,二是很少有公司愿意帮他们交社保,她们大多数都想和公司签合同,让公司帮她们交社何,但是却没有人去提过,就算有提过的,具说给的答复是要在公司满了多少年才给交.这种现象在我的身边并不少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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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_xiaoyao
发布于2008-01-16 23: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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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形式主义盛行着,这是实实在在的国情。就算有新的劳动合同法,又有多少用呢?与公司签订的合同都是制式合同,而且条款基本上利于公司,要么就是不痛不痒的,就算偶尔有两条向着员工的,但在执行过程中,公司也会想方设法的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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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耀
发布于2008-01-17 08: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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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馨和xiaoyao说的现实情况还是很多。
可是并不意味,每个劳动者就因为此放弃自己的权利。
大家看到今日美国民主法制完善,可是也是经过多少代人努力才彻底从种族歧视、股市欺诈中走过来。
法律并不会因为出台更多的法律而迅速完善,更多地需要政府的执行和广大民众的坚守。
我是坚决支持新法实施的。
从我比较关注的宏观经济和政府政策看:《劳动合同法》已经更多的注重保护劳动者权益。因为在劳资双方,更多的关怀应该给予于劳方。学界商界也有对新法偏向劳动者而为企业报不平,认为这样会降低效率。
可是如果社会持续发展,不能惠及广大劳动者的话,我们的进步意义何在。
只是新法的贯彻实施,劳动者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权益的路,需要一步一步向前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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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思其
发布于2008-01-17 17: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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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现在每天看到的新闻报道
感觉中国需要再来一次大的变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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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耀
发布于2008-01-21 08: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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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革一直有。但是要循序渐进,不能太过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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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dy
发布于2008-01-21 11: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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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的出台有利于中国企业的技术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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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耀
发布于2008-01-21 14: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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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同意randy的意见。
我们一直在讨论企业规避的问题。
randy的观点却让我们有了更宏观更广义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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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_xiaoyao
发布于2008-01-21 15: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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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出台的各种法律法规,一直给我一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感觉,总不抓住根本,更甚的是不落到实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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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耀
发布于2008-01-21 15: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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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毕竟社会进步需要时间来实现。
我对政府很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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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荒孤燕
发布于2008-01-22 08: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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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新规我有对策,事事都是如此的。但劳动法毕竟向前走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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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耀
发布于2008-01-22 0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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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对于社会的进步需要学者的声音,需要媒体呼吁,需要大众支持。大
家不能做门外汉。社会的前进需要很多人共同努力。
这是对权利的基本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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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的女儿
发布于2008-01-22 15: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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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个问题要靠全民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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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清如许
发布于2008-01-26 09: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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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由于我们国家的政府向来不懂企业,所以出台的与企业相关的法规也向来不可能达成政府的初衷。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即是如此。
上有政策,下面必须要有对策的。关键是哪个企业对得好,对得妙,借法律法规的东风,作为一种外力来推动企业的发展,这才是硬道理。当然,以不变应万变也是一种好主意,关键在于企业的策略。唯一不可取的是盲动,跟风。
面对劳动合同法,希望每个企业好好思考一下,究竟如何应对。。。。。。
作为专业人士,我们更要考虑,营造什么样的舆论氛围。盲从政策是不可取的,因为这样一个复杂的法律,毕竟不是一个人制订的,谁也不知道这个法律出台的终极目的和作用,解释权也很难归属,毕竟不象我说的话,我可以解释。
但是我们应该可以帮助企业一起思考,并引导大家如何来实践这个法律,寻找一条能够让就业者和产业共同发展的钢丝绳上的路来走。毕竟,只考虑就业,不考虑产业发展,最终岗位灭失受害的还是就业者,因此,考虑大局,考虑发展,考虑长远是关键。
对劳动合同法的作用,严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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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秋水
发布于2008-01-27 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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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清如许说得对,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看变化将如何变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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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耀
发布于2008-01-28 09: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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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哪个企业对得好,对得妙,借法律法规的东风,作为一种外力来推动企业的发展,这才是硬道理。”
“寻找一条能够让就业者和产业共同发展的钢丝绳上的路来走”
很精辟。给予同样密切关注。
还说一声,《劳动合同法》是人大审议通过的,不是政府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