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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xiaqingchong 留言于2008-09-30 20:17:17
- swt0707:
你好!
我现在有一难题,希望能向你这样的资深人士请教一下,希望能得到你的帮助,先谢谢啦!
问题是这样的:我公司是一家外资企业,但没有直接出口产品的业务。现在新来了一位财务总监,她要求我们把增值税进项税部分做入产品成本中去,具体做法是:
1.材料入库后:借:原材料(含税),贷:应付款
2.冲出税额:借:应交税金-进项税,贷:原材料
3.产品入库明细成本是含税的,消耗的材料成本也是含税的。
这种做法,材料总帐与明细帐是不符的,而且这种做法我觉得不合法,进项税不可能入成本的。
但这位总监是位老会计,我也不肯定她的做法完全是错的,因为好象在年末会做一些调整的。
现在请问一下,有这种做法的吗?合法吗?2008-10-11 14:29:32
jinxiaqingchong :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我的信任,同时也代表友商社区全体工作人员感谢你对网站的支持.
关于你提到增值税进成本的问题,按照你做的帐务处理及会计分录来看,这个做法也没有什么不对,其实1和2的做法合并起来就是日常我们说的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应付货款
你的总监那样做,和后面的这个帐务处理本质是一样的,并不是就把税金做进成本了.
另外也可以这样认为他的做法,第一步反映购买材料的总支出,第二步体现税金和成本.
帐务处理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有很多种方法,只要符合法律和制度的规定,又可以真实的记录和核算经济业务就可以.

